序号 | 立案时间 | 违法行为人(单位) | 案由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结果 | 履行期限 | 执行情况 | ||
违法行为人 | 违法行为单位 | ||||||||||
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1 | 2023.10.18 | 夏美仓 | 2023年8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万佛湖闸口村擅自毁坏林地修建房屋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四条第一款 | 2023.10.22 | 舒林罚字【2023】52号 |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4440元0.5倍的罚款,计2220元。 | 执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