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舒城县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11:32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经研究,现将《舒城县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0月30日    

 舒城县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级林长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创 新点建设,根据《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创新 点建设的通知》皖林长办〔2023〕11号文件精神,以全省林长制 改革创新点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健全林下特色种养业财政奖补制度、探索发放“林下经济经营权证”。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舒城县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 战略为总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林长制改革为主线,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统筹山水林 田湖草系统治理,创新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逐步建设功能完备 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以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为支撑点助力乡村振兴,为建设绿色舒城美好家园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突出重点。森林资源是珍贵的自然和 文化遗产,必须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的原则。找准林长制改 革创新点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加快完成林长制改革创新点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坚持创新发展,服务民生。创新各项林业改革,创新 体制机制,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下经济,促进林下经济产业绿色富民惠民,增进人民群众发展林业的获得感。

(三)坚持精准定位,科学布局。针对不同区域和林下经济 发展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扶持、精准管理,全面提升林下经济产业对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林下特色种养业财政奖补制度。全县现有林地 面积161.78万亩,森林覆盖率已达48.79%。在充分考虑林分郁 闭度、林地自然条件及配套基础设施和需重点保护的林地等因素 外,力争到2025年,全县林下经济利用林地总面积超过8.33万 亩,总产值超过0.2394亿元。其中林下种养业面积超过1.085 万亩,产值超过0.09亿元。林下经济种养业财政奖补制度将重 点在林下中药材、林苗林花产业和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给与支持,突出打造林下经济舒城样板。

1、重点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积极推广生态种植、仿野生栽培、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治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提升林下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重点支持具有森林药材发展优势的晓天、舒茶、春秋、张母桥等地区发展石斛、桔梗、黄精、杜仲、天麻、白芨、菊花等中药材产业,大力开展“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  建设,推进林下中药材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域发展和现状,建设“五大”林下中药材示范基地,重点扶持天麻、白芨、桔梗、菊花、石斛五类品种,对规模发展情况良好,生产稳定,辐射带动周边强的企业或合作社给与财政奖补,奖补资金由县林业局、财政局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发放。

2、科学发展林花、林苗、林禽、林畜等产业。结合我县森林资源地形地貌特点,在万佛湖、晓天、舒茶、南港、张母桥、千人桥等地发展林花、林苗、林禽、林畜等模式产业,力争到2025年,全县发展林花等相关产业利用林地面积超过0.092万亩,建设林苗林花示范基地1-2个,分别建立林禽、林畜产业示范基地各1个。

3、建设一批高质量示范基地。加快我县林下经济种植、经营等标准的制定完善,积极探索林下经济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支持林下经济相关产业成立行业协会、组建产业联盟等,鼓励采取“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打造一批高标准示范基地。结合我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种植聚集化、设 施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的的林药、林菌等种植基地。计划到2025年,打造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个、省级及以上森林康养基地1个、林下经济类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2个。

(二)、探索发放“林下经济经营权证”。为探索发放林下经 济经营权证,努力做好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服务林下经济产业企 业和专业合作社。让林下经济经营权证成为林下经济发展主体的定心丸,成为盘活部分企业经济运行的杠杆。

1、经营权证发放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9月-10月)

根据省级文件精神,召开县级林下经济企业、专业合作社 和林下经济发展重点乡镇座谈会,分析了解企业需求状况,林 下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我县林下经济经营权证发放实施方案。

2、经营权证发放操作流程制定阶段(2023年11月-12月)

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会同不动产登记部门,积极开展调研、学习。初步制定林下经济经营权证发放具体操作流程,并征求相 关部门意见,对接金融服务部门,联系经营权证抵押或贷款等具体管理细则。

3、经营权证发放管理办法制定阶段(2024年1月-6月)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经营权证发放操作流程进行规范,拟定林下经济经营权证发放管理办法初稿,开展征求社会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形成舒城县林下经济经营权证发放管理办法。

4、经营权证发放阶段(2024年7- 12月)

根据舒城县林下经营权证发放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登记受理林下经营权证发放。根据具体要求,适时办理林下经济经营权证流转、抵押、贷款等业务。适时总结,形成林下经济经营权证发放工作总结。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是创新点创建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精心组织谋划,聚 力推进落实,健全协调机制,全程督查指导,加快推动创新点建 设任务落细落实。县林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服务创新点建设,在政策制定、项目谋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林长制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创新点建设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定期调度和督导。

(二)强化政策支持。针对各示范区创新点创建内容,立足 现有相关政策和我县实际,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开展林业增绿增效和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将造林绿化、森林管护、林下经济发展等“五绿”工作融入示范区创新点建设。

(三)严明考核奖惩。将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创建工作纳入全县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对工作督察、 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视情进行约谈、问责,责令整改;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彰。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合理、有效的宣 传方式,全方位宣传推进创新点创建的重要意义,及时公布进展 情况,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总结推广 林长制改革的新鲜经验和成功案例,选树先进典型,激发创新探索积极性,鼓励深化改革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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