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林业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处罚 > 处罚结果

舒城县林业局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3-12-29 09:45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立案时间 违法行为人(单位) 案由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履行期限 执行情况
违法行为人 违法行为单位
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1 2023.11.17 钱业武 2019-2022年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舒茶天子寨村占用林地修建职工食堂和景区道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3.12.4 舒林罚决字【2023】第54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8306元0.5倍的罚款,计9153元。 执行中
2 2023.12.1 余宏文 2022年7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干汊河镇九龙塘村占用林地开采矿石,造成林地毁坏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四条第一款 2023.12.13 舒林罚决字【2023】第56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91332元1倍的罚款,计91332元。 执行中
3 2023.12.8 吕习龙  2022年7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万佛湖沃孜村占用林地建设生产设施,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3.12.15 舒林罚决字【2023】第57号 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116479.2元2倍罚款,共计232959.6元 执行中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