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林业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处罚 > 处罚结果

舒城县林业局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4-04-01 16:49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立案时间 违法行为人(单位) 案由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履行期限 执行情况
违法行为人 违法行为单位
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1 3.1 吴福恕 2023年3至年底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春秋文冲村后山组占用林地修建道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4.3.26 舒林罚决字【2024】3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2292元0.5倍的罚款,计6146元。 执行中
2 3.18 徐祖成 2023年11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河棚詹冲村姜院组占用林地修建养猪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4.3.28 舒林罚决字【2024】4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2233.2元0.5倍的罚款,计11116.6元。 执行中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