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城县万佛山暨兰花古镇提升工程 一期项目(万佛山风景区管理及服务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4-27 09:44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万佛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舒城县万佛山暨兰花古镇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舒城县万佛山暨兰花古镇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位于舒城县 万佛山风景区、晓天镇,项目总投资49200万元,项目主体内容 为:晓天河生态综合治理及景观提升工程、晓天镇环境提升工程、 晓天镇明清老街保护工程和万佛山景区旅游产业提升工程等四 大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环境政策、晓天镇总体 规划和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实施后对完善晓天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环境,提升万佛山旅游基础设施、促进旅游

经济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从环境管理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中工程内容进行建设,在工程建设 和建成运营中,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措施、建议和结论,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 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 资函〔2020〕71号)文件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核心保护区 从事与自然资源保护无关的活动。 一般控制区只允许进行适度的 参观旅游及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禁止进行开发性建设活动。

2. 严格限制施工区域,规范物料暂存、输送方式,不得占 用或破坏自然保护区。切实做好风景区内植被及动物的保护,不 得破坏生态环境,避免影响动植物生境质量,确保环境质量不降低。

3. 严格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 规定,规范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行为。切实做好围挡封闭、 裸露土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便道硬化和原料堆场及弃渣运 输车辆覆盖等施工扬尘和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项目沿线大气环境质量稳定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4.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加强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对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地方,要按照“工程开发,生态先行”的原则,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严格落实水保、植 保和环保措施,及时做好零时占地及其他工程的生态修复;建筑 垃圾集中分类收集,金属外售处理,砂石由当地市政执法机构统 一调处;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切 实做好取、弃渣场及临时施工场地的覆土整治、植被绿化,加强水源涵养,保护表层土壤。

5. 严格做好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生活废水的有效收集和规 范治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的降尘,不外 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设置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场区 周围绿化或洒水降尘。在接待中心和生态停车场建设生活污水处 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对游客产生的生活废水进行深度处理, 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景区及接待中心周边的绿化和农作物种植综 合利用,不外排。景区内改造和新建的公厕采用泡沫封堵免水冲 (微水冲)自降解环保厕所,冲厕废水经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用 于景区道路绿化用水和农作物种植综合利用,不外排。晓天河生 态综合治理及景观提升工程、晓天镇环境提升工程、晓天镇明清 老街保护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建设污水收集 管网,居民、游客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充分预处理后进入晓天镇污水收集管网,流入晓天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6. 工程建设应坚持做到科学、合理、适度,进一步优化项 目设计,合理施工,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减噪降噪和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向水体直接排泄废水、倾倒固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规范设置垃 圾收集装置及警示标牌,引导游客将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投放置固定的垃圾存放点,及时做好消毒处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 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采取有效措施, 保护好下游河流水质,特别是要保护好饮用水源地水质。切实做 好施工期对周边居民的保护工作,消除各类污染物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8. 游客接待中心、生态停车场等开发性建设不得在生态红 线范围内,不得破坏古林名木,只允许进行合理修整,切实保护好现有林木,不得造成水土流失,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9. 建设单位须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

三、舒城县晓天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县 林业局负责对其实施行业管理,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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