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立案时间 | 违法行为人(单位) | 案由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结果 | 履行期限 | 执行情况 | ||
违法行为人 | 违法行为单位 | ||||||||||
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1 | 2024.11.28 | 赵胜新 | 2024年10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 百神庙镇金桥村新塘组修建施工便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33平方。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 2023.12.10 | 舒林罚决字【2024】63号 |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9786元0.5倍的罚款4893元 | 执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