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林业局2024年12月18日-19日行政处罚结果
| 序号 | 立案时间 | 违法行为人(单位) | 案由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结果 | 执行情况 | ||
| 违法行为人 | 违法行为单位 | |||||||||
| 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1 | 2024.11.28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五显镇五显村民委员会 | 五显村委会于2020年12月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五显村陈湾组占用林地修建公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376平方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 2023.12.18 | 舒林罚决字【2024】67号 |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74304元1倍的罚款74304元 | 执行中 | ||
| 2 | 2024.11.29 | 王磊 | 王磊于2024年11月份,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舒城县晓天白桑园村委旁组占用林地修筑村史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888平方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 2023.12.19 | 舒林罚决字【2024】64号 |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60416元0.5倍的罚款30208元 | 执行中 | ||
| 3 | 2024.11.29 | 包先金 | 包先金于2023年4月份,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舒城县晓天方冲村黄土组旁组占用林地修公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81平方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 2023.12.19 | 舒林罚决字【2024】65号 |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0574元0.5倍的罚款10287元 | 执行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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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