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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立案时间 |
违法行为人(单位) |
案由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结果 |
执行情况 |
违法行为人 |
违法行为单位 |
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1 |
2024.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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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山边石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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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018年10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春秋文王村毁坏林地1825平方超范围开采矿产。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四条第一款 |
2024.12.31 |
舒林罚决字【2024】59号 |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计83268元。 |
执行中 |
2 |
2024.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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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千人桥镇路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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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024年11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千人桥路里村双胜组占用林地修公益性公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433平方。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
2024.12.31 |
舒林罚决字【2024】71号 |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的罚款,计7577.5元。 |
执行中 |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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