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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万佛山国有林场林木出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5 10:47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国家及六安市有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出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售单位

    单位名称:舒城县万佛山国有林场

    单位地址:舒城县万佛山风景区

    联系人: 刘同才

    联系电话:0564-2791971

    二、 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林业局下发的《关于安徽省六安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林规函〔2024〕266号的规定,为了提升万佛山国有林场森林防火能力,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决定在万佛山国有林场内部修建防火道路三条。总长4000米。目前林地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成。在批准的林地上有部分林木需要进行采伐并处理。经请示舒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决定将采伐的树木进行公开出售。采伐树木以杉木为主,树龄在22年左右。预计出材方量为30立方左右(具体以实际采伐方量为准)。

    三、 出售方式

    本次资产出售采用:公开拍卖,因涉及资产额较小,经请示以单位自行网上挂拍方式发布。  

    时间:2025年6月27日下午5点30分截止   

    地点:舒城县万佛山国有林场平田办公室

    需提交材料: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四、 交易价款支付

    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买受人须在林木采伐完成后3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如有)。

    价款支付交到财政非税账户(由万佛山国有林场提供)。

    款项必须支付至上述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

    五、 资产交付

    买受人自行进行林木采伐和运输,采伐期限为10天内。资产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如有)、搬运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六、 监督与举报

    本次国有资产出售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向以下部门举报:

    舒城县万佛山国有林场办公室:0564-2791971

    舒城县林业局:0564-8622924

    七、 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5年6月27日下午5点30分。

    特此公告。

     


    舒城县万佛山国有林场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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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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