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立案时间 | 违法行为人(单位) | 案由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结果 | 执行情况 | |
| 违法行为人 | 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 ||||||||
| 1 | 2025.11.20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舒茶镇天子寨村民委员会 | 舒城县舒茶镇天子寨村民委员会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舒茶镇天子寨村禾丰组(小地名狮子洼)修建水泥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647平方 | 林木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2025.11.4 | 舒林罚决字【2025】第92号 | 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的罚款共计17469元 | 执行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