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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林业局2025年12月10日-12月16日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5-12-17 10:46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立案时间 违法行为人(单位) 案由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执行情况
    违法行为人 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1 2025.11.20 安徽盛银生态林业科技公司 安徽盛银生态林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1月,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舒城县南港镇鹿起村幸福组(小地名石头岗)占用林地修建塑料钢构养殖大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588平方,毁坏林木157株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七十四条第一款   2025.12.10 舒林罚决字【2025】第81号 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的罚款9408元.3责令限期补种毁坏林木株数1倍的树木157株,限期一年;2.处毁坏林木价值2倍的行政罚款1347.44元共计10755.44元。 执行中
    2 2025.11.30 黄光炳 黄光炳于2025年7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进行防火道路林地清表时毁坏万佛湖白畈村碾庄组山场林木508株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四条第一款   2025.12.16 舒林罚决字【2025】第90号 1.责令限期补种毁坏林木株数2倍的树木1016株,限期一年;2.处毁坏林木价值4倍的行政罚罚款计16320元。 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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