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林业局2026年2月4日-2月9日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6-02-26 09:22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立案时间 违法行为人(单位) 案由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执行情况
违法行为人 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1 1.21 余龙彬   余龙彬于2025年7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棠树乡烽西村刘庄组占用林地为安徽名业钢结构修建大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467平方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6.2.4 舒林罚4字【2026】第4号 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罚款,共计9807元 执行中
1 1.26 姚友斌   姚友斌于2018年10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干汊河九龙塘村邵庄组占用林地为新街萤石矿公司修建办公用房擅自改变林地用途536平方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6.2.9 舒林罚字【2026】第5号 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罚款,共计14472元 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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