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林业局2026年6月8日-7月15日行政处罚结果
| 立案时间 | 违法行为人(单位) | 案由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结果 | 履行期限 | 执行情况 | |
| 违法行为人 | 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 ||||||||
| 5.26 | 舒城县汤池镇大岭村民委员会 | 舒城县汤池镇大岭村村民委员会于2025年3-10月份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舒城县汤池镇大岭村詹湾(小地名老茶厂大平地)林地上修建茶厂厂房,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24平方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 2026.6.8 | 舒林罚决字【2026】第16号 | 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罚款6048元 | 执行中 | ||
| 5.28 | 云南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 云南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舒城县舒茶镇天子寨村禾丰组(天子寨景区内)清理水沟,施工过程中毁坏林木89株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四条第一款 | 2026.6.10 | 舒林罚决字【2026】第17号 | 1.责令补种毁坏林木株数1倍的林木89株;2.处毁坏林木价值2倍的行政罚款3373.48元 | 执行中 | ||
| 5.25 | 王为权 | 王为权于2025年1月在张母桥长堰村非法利用架设电网猎捕野生动物猪獾、狗獾各一只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十九条第一款 | 2026.6.18 | 舒林罚决字【2026】第15号 | 1.处行政罚款计2000元 | 执行中 | ||
| 6.2 | 舒城县河棚余塝村民委员会 | 河棚余塝村民委员会于2013年8月份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占用河棚余塝村阴边组林地修建党群活动中心,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1平方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 2026.6.23 | 舒林罚决字【2026】第21号 | 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罚款837元 | 执行中 | ||
| 6.2 | 卞正照 | 卞正照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在南港镇河西村大柳树水库附近山场,以食用为目的未取得狩猎许可证擅自用禁止的狩猎工具)钢丝套)狩猎国家非重点保护野猪2只、野兔5只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十九条第一款 | 2026.6.24 | 舒林罚决字【2026】第23号 | 1.没收非法猎捕的工具钢丝套(公安部门已收缴) ;2.处行政罚款2000元 | 执行中 | ||
| 6.11 | 刘庆富 | 刘庆富于2026年4月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滥伐杭埠镇姜湾村组老杭埠河拐处林木1524株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六条第二款 | 2026.6.30 | 舒林罚决字【2026】第24号 | 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2.5倍的林木3810株;2.处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行政罚款16585元 | 执行中 | ||
| 6.11 | 宋士明 | 宋士明于2026年4月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滥伐杭埠镇禾丰村老杭埠河河堤处林木67株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六条第二款 | 2026.6.30 | 舒林罚决字【2026】第25号 | 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1倍的林木67株;2.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行政罚款9936元 | 执行中 | ||
| 6.21 | 林书台 | 林书台于2026年6月3-4日,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舒城县庐镇乡姚咀村西冲组(小地名黄栗排)为把原有的林区道路拓宽毁坏林地678平方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四条第一款 | 2026.7.1 | 舒林罚决字【2026】第22号 | 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罚款10848元 | 执行中 | ||
| 6.18 | 周加应 | 周加应于2025年7月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毁坏高峰乡西港村下院组林木326株进行林区道路建设。 | 林木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2026.7.6 | 舒林罚决字【2026】18号 | 1.责令补种毁坏林木株数2倍的林木652株;2.处毁坏林木价值4倍的行政罚款18401.6元 | 执行中 | ||
| 6.18 | 周加强 | 周加强于2025年4月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滥伐高峰乡西港村下院组毛狗笼(小地名)林木172株。 | 林木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 2026.7.6 | 舒林罚决字【2026】19号 | 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1倍的林木172株;2.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行政罚款10242.4元 | 执行中 | ||
| 6.18 | 陈于庆 | 陈于庆于2025年8月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滥伐高峰乡西港村下院组阴皮洼(小地名)林木170株。 | 林木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 2026.7.6 | 舒林罚决字【2026】20号 | 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1倍的林木170株;2.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行政罚款10155.6元 | 执行中 | ||
| 7.1 | 汪龙应 | 汪龙应于2026年5月份,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舒城县汤池镇姚河村茶安组(小地名:茶安)占用林地修建房屋后沿挡土墙擅自改变林地用途48.92平方。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 2026.7.7 | 舒林罚决字【2026】第27号 | 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罚款782.72元 | 执行中 | ||
| 7.1 | 安徽鹏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鹏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舒茶镇天子寨村天子寨组(小地名葫芦洼)占用林地开挖窑洞,并修建工程指挥部和工人宿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601平方 |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 2026.7.15 | 舒林罚决字【2026】第26号 | 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罚款51636元 | 执行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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