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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商贸物资流通行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0 16:16 信息来源:舒城县商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商贸物资流通行业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商贸物资流通行业管理,更好的为全县外向型企业提供服务,经2020年4月12日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县商贸物资流通行业服务中心。

第二条  县商贸物资流通行业服务中心为隶属县商务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县外向型企业服务中心牌子。

第三条  县商贸物资流通行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原商贸流通协会、物资流通协会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发展、社会保障等工作及已改制企业的善后工作;

(二)监督指导原商贸流通协会、物资流通协会所属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工作;

(三)做好原商贸流通协会、物资流通协会所属企业老干部服务管理、计划生育、文明建设及所属企业信访维稳等工作;

(四)负责原商贸流通协会、物资流通协会所属企业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及纪检工作。

(五)引导企业产业发展。为投资商及入驻的外向型企业提供法规、政策等咨询服务;建立外向型企业与政府机关、金融部门、中介机构的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与外向型企业的合作;对县域内外向型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关于经济发展意见和建议;开展外向型企业扶持政策宣传等其他相关服务。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商贸物资流通行业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财务股)。负责中心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处理中心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的协调、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公开和业务统计等工作;负责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效能建设工作,承办会议的组织和接待工作;负责做好党建、群团、综治、计生、双拥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和预算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税收、信贷等协调工作;负责中心预决算的编制;负责监督指导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会计人员管理;负责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商贸企业综合管理股。负责原商贸流通协会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发展、社会保障等工作及已改制企业的善后工作;监督指导原商贸流通协会所属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工作;做好原商贸流通协会所属企业老干部服务管理、计划生育、文明建设及所属企业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物资企业综合管理股。负责原物资流通协会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发展、社会保障等工作及已改制企业的善后工作;监督指导原物资流通协会所属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工作;做好原物资流通协会所属企业老干部服务管理、计划生育、文明建设及所属企业信访维稳等工作。

(四)外向型企业服务股。引导外向型企业产业发展;为投资商及入驻的外向型企业提供法规、政策等咨询服务;建立县域内外向型企业与政府机关、金融部门、中介机构的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与外向型企业的合作;对外向型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关于经济发展意见和建议;开展外向型企业扶持政策宣传等其他相关服务。

第五条  县商贸物资流通行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4名。

第六条  撤销事业单位县物资流通协会和县商贸流通协会,其人员划转至县商贸物资流通行业服务中心,人员身份不变。

第七条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4月21日起施行。

办公室负责人:陶庭社, 门牌号:508,联系电话: 0564-8621301  邮箱: 757390507@qq.com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与春秋北路交叉口原老交警大队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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