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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舒城县市级农村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11:48 信息来源:舒城县商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电商组2020〕3

              

 

 

 

关于印发《舒城县市级农村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

经研究,现将《舒城县市级农村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0月28日

 

 

 

 

舒城县市级农村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推动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加快电商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145号)、《六安市商务局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商务〔2020〕1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民生工程工作部署,加快我县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申报细则。

一、资金来源

资金全部来源于2020年六安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二、申报主体

在本注册、主体税种在本缴纳的电商企业,本县的乡镇、行政村、农村电商服务网点,本县户籍的农户、贫困户,本县户籍开设网店、微店的人员等,可申请2020年六安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三、支持内容和标准

1. 对经认定的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网点,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 对经认定的市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网点,分别给予5万、2万、0.5万的一次性奖补。

3.对本地电商企业新开设天猫、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旗舰店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4.对本地电商企业参加大型电商展会,给予展位费、交通费、住宿费给予60%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

5. 支持电商返乡创业,对将网店注册地迁回本地并在本地实际经营一年以上的返乡创业电商企业,给予10万元以内一次性分档奖补:年网销额1000万元(含)以上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年网销额1000-500万元(含)给予7万元一次性奖补、年网销额500-200万元(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年网销额200-100万元(含)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补。

6.对贫困户通过村级电商服务网点邮寄自产网销农产品的,每单给予3元的补贴,每户每年不超过1000元。

7.对参与扶贫的电商企业年发货农产品快递单在2万单以上的,每单给予最高1元的补贴,最高补贴6万元。

8.对中小电商微商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进行网络销售,并通过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对外邮寄且年快递单量在2000单以上的,每单给予2元的补贴,最高补贴2万元。

五、申报要求

1.申报第1、2项奖补的须提供省、市认定文件。

2.申报第3、4项奖补的经营主体需提供材料包括:①2020年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申请报告;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④第3项需提供入驻大型电商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⑤第4项需提供参加电商展会的文件及相关费用的发票复印件;⑥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第5项奖补的经营主体需提供材料包括:①2020年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申请报告;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证明返乡创业或将网店注册地迁回本地的相关证明材料;⑤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内容包括:年网络销售额、相关电商平台后台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财务报表。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⑥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4.申报第6、8项奖补的电商服务网点及个人需提供材料包括:2020年电商发展专项资金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申请报告;③网点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商微商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扶贫手册复印件;④快递单复印件;⑤相关照片。

5.申报第7项奖补的经营主体项须提供:2020年电商发展专项资金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申请报告;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参与电商扶贫的证明材料及年快递单2万单以上的证明材料;⑤相关电脑截图和照片;⑥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其他

1.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中须提供《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弄虚作假、套取、挤占、挪用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项目选择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支持项目。若某类项目申报数量不足,项目资金可在以上9类项目间统筹使用,项目总资金不突破2020年市级下达我县电商专项资金总额。

3.本细则适用于2019年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和2020年电商提质增效项目。

4.本细则由商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六安市电商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表

2.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附件1:

六安市电商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Email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地址

 

工商登记时间

 

税务登记时间

 

申报项目

 

申请金额

 

 

县区商务部门意见

县区财政部门意见

 

公                                               公

 

                                            年  月   日

 

公                                      公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市级农村电商专项发展资金项目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退回申报资金并接受相关规定的处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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