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业名称 |
发起单位 |
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配合单位 |
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1 |
成品油零售企业 |
县商务局 |
成品油零售经营行为的检查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皖政〔2020〕5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六政办〔2021〕3号) |
县市场监管局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计量法》、《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县应急局 |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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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商场) |
县商务局 |
是否对个人或单位购买的记名卡或者一次性购买一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进行登记及存留联系方式;规模发卡企业是否按照办法要求实行资金存管制度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
县消防大队 |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卫健委 |
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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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汽车销售企业 |
县商务局 |
是否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是否通过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
县交通运输局 |
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监督检查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
4 |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
县商务局 |
是否获得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颁发的资格认定书;是否正确使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是否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疑似赃物或犯罪工具的机动车或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是否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
《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
5 |
拍卖企业 |
县商务局 |
是否存在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的行为;是否存在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 |
《拍卖管理办法》 |
县公安局 |
拍卖业治安管理检查 |
《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
县市场监管局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文物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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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限上餐饮企业 |
县商务局 |
餐饮服务经营检查(是否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是否设置最低消费;是否明示促销活动内容,包括促销原因、方式、规则、期限、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是否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并将投诉处理结果通知投诉者;是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机制) |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 |
县市场监管局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
7 |
境外投资企业 |
县商务局 |
境外投资经营行为检查(1、是否落实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2、是否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
县发改委 |
对境外投资主体的行政检查(项目单位通过境外投资管理与服务网络系统如实报送项目信息的检查) |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