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实录】舒城县限额以上商贸单位政策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11-22 20:02 信息来源:舒城县商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主持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主任     肖  悦

【发布人】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冠仓

【发布地点】县政府办一楼东侧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下午4:30


 

【主持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为让更多人了解我县限额以上商贸单位优惠政策,高质量发展全县商贸流通企业,优化商贸企业主体结构,加快推进消费市场“内循环”,全面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行业的发展水平和行业竞争力,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舒城县限额以上商贸单位政策新闻发布会。热忱欢迎媒体、新闻界的朋友参加。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县商务局副局长朱冠仓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请朱局长向大家宣传一下政策具体内容。大家欢迎!

【发布人】 主持人好,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很荣幸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人受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的委托,很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我县限额以上商贸单位相关政策的基本情况。

限上企业的定义

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就一定规模以上的商业企业(简称限上企业),具体为:1、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2、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3、住宿业:年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4、餐饮业:年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的商贸企业。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反映一个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状况的重要指标,是国民经济统计指标体系中反映消费需求的重要指标,是核算GDP的重要依据,也是研究人民生活、社会消费品购买力、货币流通等问题的重要指标。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数量和规模直接关系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总体水平。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统计数据,是计算一个地区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增加值的主要依据。因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条件,认真清理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力求使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限额以下纳入限额以上统计范围。同时对入库企业给予奖励资金支持。

目前:舒城县共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16家,其中:批发企业25家,零售企业41家,住宿企业11家,餐饮企业11家,大个体28家。2020年限上企业实现零售额17.5亿元,同比增长13.8%,高于全市10.2个百分点,位居县区第二位。全县年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2.6亿元,同比增长4.2%。高于全市1.6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县区第一位。

针对限上企业的举措和政策

(一)强化限上企业培育

支持和引导商贸流通大个体户转为企业,限下企业升级为限上企业,鼓励工业企业开设销售公司,扩大我县商贸服务业限额以上企业数。我县所有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供应商,以及申报政府定点接待的住宿餐饮企业,其它申报品牌商标需要政府部门认证的企业,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均需纳入限上企业统计。加大商贸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域外知名商贸服务企业来我县投资设点。鼓励和支持县内商贸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实力较强、发挥支柱作用的现代商贸服务业企业。

(二)完善限上企业统计

严格执行《统计法》相关规定,落实统计分级负责、部门共管工作机制,加强乡镇(开发区、度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统计基础工作,配齐配强统计人员。加强限上统计从业人员培训,强化统计分析和预测预判,完善统计人员工作补助。严格落实限上统计调查数据保密制度,确保数据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目的。

(三)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1、县财政对我县申报并纳入限上企业库的企业,正常上报相关数据一年以上的法人企业给予1万元、大个体户给予0.5万元财政奖励,连续奖励三年。

2、对入库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达20%的,县财政奖励0.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提高10个百分点,增加0.5万元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5万元(以统计部门核准的数据为准,不足10个百分点的不按比例折算)。

3、对入库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2亿元,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

4、限上企业统计人员按照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要求开展统计工作,由县商务局、统计局年终予以考核,考核合格的,每月兑现补助300元。

5、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政府定点接待、资金扶持、项目支持、评级创优、资格认定、融资贴息、品牌和商标申报等方面,优先推荐限上企业。

6、对乡镇(开发区、度假区)当年新增限上企业,纳入年终乡镇(开发区)经济工作考评。

【主持人】感谢朱局长的详细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朋友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并请朱局长予以解答。

【媒体记者】那如何成为限上企业呢?

【发布人】 企业申报成为限上企业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成立已经超过一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主营业务是从事商品批发、零售,或者住宿、餐饮业的单位,年度10月份开始申报,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入限门槛的,企业可提出申请,上报相关材料,经县市省各级统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统计局批准。批准后,按时网上上报企业经营情况。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入限门槛后,月度提出申请,经县市省各级统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统计局批准。批准后,按时网上上报企业经营情况,次年,县政府将依据政策规定,兑现相关奖励资金。 申报限上企业时,企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当年九月份或十月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3、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者从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截屏,截屏图片要包含网页,可不盖章(直接用截屏的彩色图片);
    4、提供县区统计局和企业加盖公章的《拟纳入限上单位现场核实情况登记表》
    5、提供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明细账,明细账的目的是看企业是否有完善的财务制度;
    6、与企业主要经营活动和范围相匹配的企业外观及内部经营照片2张;
    7、企业成本明细表。

【主持人】再次感谢朱局长的详细介绍。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媒体提问环节就安排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县商务局现场咨询,也可拨打0564-8528265电话咨询。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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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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