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做好2023年全市商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六安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计划,搞好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附件:2023年六安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023年3月20日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抽查对象 | 抽查 | 抽查 | 抽查 | 备注 |
基数 | 比例 | 时间 | |||||||
1 | 拍卖企业拍卖行为检查 | 是否存在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的行为 | 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大队 | 市场体系建设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 拍卖企业 | 8 | 30% | 2023年5月 | 联合抽查 |
是否存在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 | |||||||||
2 | 境外投资经营行为检查 | 是否落实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 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大队 | 外资外经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 境外投资企业 | 7 | 30% | 2023年5月 | 联合抽查 |
是否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 |||||||||
3 | 餐饮服务经营检查 | 是否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是否明示促销活动内容,包括促销原因、方式、规则、期限、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 | 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大队 | 市场体系建设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 限上餐饮企业 | 113 | 10% | 2023年6月 | 联合抽查 |
是否设置最低消费 | |||||||||
是否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并将投诉处理结果通知投诉者 | |||||||||
是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机制 | |||||||||
4 | 二手车交易经营检查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情况检查 | 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大队 | 市场体系建设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 二手车交易经营企业 | 18 | 40% | 2023年7月 | 联合抽查 |
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情况检查 | |||||||||
5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行为检查 | 是否对个人或单位购买的记名卡或者一次性购买一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进行登记及存留联系方式 | 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大队 | 市场运行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 发卡企业 | 2 | 100% | 2023年8月 | 联合抽查 |
规模发卡企业是否按照办法要求实行资金存管制度 | |||||||||
6 | 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 是否获得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颁发的资格认定书 | 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大队 | 市场运行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 1 | 100% | 2023年8月 | 联合抽查 |
是否正确使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 | |||||||||
是否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疑似赃物或者犯罪工具的机动车或者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 | |||||||||
是否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 | |||||||||
7 | 成品油市场检查 | 成品油零售经营行为的检查 | 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大队 | 市场运行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 成品油经营企业 | 333 | 7% | 2023年9月 | 联合抽查 |
8 | 限上汽车销售行为检查 | 是否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 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大队 | 市场体系建设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 限上汽车销售企业 | 65 | 15% | 2023年10月 | 联合抽查 |
是否通过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