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商〔2022〕26号
关于印发《舒城县市级电商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
经研究,现将《舒城县2022年市级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4月6日
舒城县2022年市级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推动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加快电商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145号)、《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市级商业及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的通知》(财企〔2019〕374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市级电商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发挥效益,提高使用绩效。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加快我县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申报细则。
一、资金来源
资金全部来源于2022年度市级商业及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专项资金。
二、申报主体
在舒城县内注册的电商企业、电商经营主体、从事电商销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申请2022年六安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三、支持内容和标准
1. 对本地电商企业或电商经营主体2021年度新开设天猫、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旗舰店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对本地电商企业参加大型电商展会,给予展位费、交通费、住宿费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
3.支持电商返乡创业,对将网店注册地迁回本地并实绩的返乡创业电商企业,给予10万元以内一次性分档奖补.
4. 对贫困户通过村级电商服务网点邮寄自产网销农产品的,每单给予5元的补贴,每户每年不超过1000元。
5. 对中小电商微商收购脱贫村、脱贫户农产品进行网络销售,并通过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对外邮寄且年快递单量在2000单以上的,每单给予2元的补贴,最高补贴2万元。
6. 对参与扶贫的电商企业年发货农产品快递单在2万单以上的,每单给予最高1元的补贴,最高补贴6万元。
五、申报要求
1.申报第1、2项奖补的电商企业或电商经营主体需提供材料包括:①六安市电商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②申请报告;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④第1项需提供入驻大型电商平台和2021年度网销额后台截图的相关证明材料;⑤第2项需提供参加电商展会的文件及相关费用的发票复印件;⑥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第3项奖补的经营主体需提供材料包括:①六安市电商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②申请报告;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证明返乡创业或将网店注册地迁回本地的相关证明材料;⑤相关电商平台2021年度网络销售额后台截图及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⑥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3.申报第4、5项奖补的电商服务网点及个人需提供材料包括:①六安市电商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②申请报告;③网点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商微商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扶贫手册复印件;④快递单复印件;⑤相关照片。
4.申报第6项奖补的经营主体项须提供:①六安市电商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②申请报告;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参与电商扶贫的证明材料及年快递单2万单以上的证明材料;⑤相关电脑截图和照片;⑥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5.请各乡镇、开发区、万佛湖管委将符合奖补条件的电商企业、电商经营主体申报材料于4月15日报送县商务局。过期不再接受申报。联系人:王瑞、胡媛媛,电话:8621301。
六、其他
1.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中须提供《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对弄虚作假、套取、挤占、挪用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项目选择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由县商务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支持项目。若某类项目申报数量不足,项目资金可在以上6类项目间统筹使用,项目总资金不突破2022年市级下达我县电商专项资金总额。
3.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主体,本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个奖补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省级奖补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当年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其它重大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不得申报;企业作假骗取资金的,除追回资金外,取消其之后两年项目申报。
4.本细则适用于2021年农村电商提质增效项目。
5.本细则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六安市电商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表;
2.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附件1:
六安市电商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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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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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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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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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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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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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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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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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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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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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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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商务部门意见 |
县区财政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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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公章
年 月 日 |
公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市级农村电商专项发展资金项目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退回申报资金并接受相关规定的处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