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县商业体系建设,决定成立舒城县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王万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胡 俊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方贤荣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詹金华 县公安局政委
张 旺 县财政局局长
郭兴中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会朝 县住建局局长
朱旭松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 新 县商务局局长
武立胜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王树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严 春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
杨尧武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龚传鲜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段能元 县邮政管理局局长
方劲松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朱冠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翔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络调度。
如领导小组成员职务调整,则由原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制度
附件2:舒城县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各部门职责分工
2023年7月5日
附件 1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经县政府同意,县商务局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机制)。现制定协调机制工作制度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一)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
(二)研究分析县域商业发展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政策措施落实。
(三)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四)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协调机制成员包括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数据资源局等 15家单位,商务局为牵头单位。
协调机制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协调机制成员。协调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协调机制确定。协调机制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内贸股,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协调机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梳理各单位、各乡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县商务局要牵头做好协调机制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协调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建议,指导本系统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共同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2
舒城县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各部门职责分工
县商务局:全面负责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组各项工作,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进合作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络,起草相关文件、制度、政策和会议纪要等;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落实项目落地的相关工作;就拓展战略合作内容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配合省市主管部门加强资源统筹、经费保障等措施的实施。
县乡村振兴局: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委: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积极安排和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在商贸流通领域涉嫌经济犯罪的违法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县域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和建设监管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全县运输物流服务标准,整合邮政、物流等相关资源,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服务我县农村商贸物流产业发展。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发动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培训和应用推广,培育扶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产业运营主体,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调研全县农村商贸体系基本情况,形成基本情况档案或报告,推进我县农村产品标准化、品牌化,指导入选省级以上品牌产品目录,建立符合农产品流通要求的冷链体系;建设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及相应农产品溯源系统。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借助县域商业体系发展文化产业,做好三产旅游企业参与商业网点的文化融合工作,组织三产旅游企业负责人和从业者积极参与商业体系建设。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全县商业网点和商贸企业的登记工作,加强对商业网点和流通企业诚信教育和监管;加强对各类供给产品的安全监管,依法做好食品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
县数据资源局:负责协调推进数字经济,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县城管局、县邮政管理局、县供销社依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