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反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 作方案修改意见的函》和《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我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 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 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 进舒城县商业建设行动,制定了《舒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舒城县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舒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区域位置优越。舒城,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级卫生县城,位于安徽省中部,大别山东北麓、江淮之间。东邻庐江,西连岳西、霍山,南界桐城、潜山,北毗金安、肥西,承东启西,纵贯南北,金寨南路高架南延,徽州大道南延,舒城与合肥实现了无缝对接,是长三角纵深腹地,合肥都市圈重要组成部分,省会辐射西南的联接带,同时舒城县又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总面积210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00万,常住人口69万,辖21个乡镇、1个开发区、394行政村。舒城以智慧构建平台,以魄力决定思路,以奋斗响应时代,以前瞻规划未来,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盛产板栗、茶叶、油茶、粮食、蔬菜、水产,是兰花茶乡,舒城小兰花在北京茶博会上蝉联金奖,是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建设、产业新兴之城。县城北部城关园区培育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培育自主品牌,规划面积13平方公里,建成区9平方公里;杭埠园区,毗邻合肥市滨湖新区,形成电子产业,高端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三大产业聚群,总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建成区15.5平方公里;千亿级的舒城产业新城,旨在打造产业特色鲜明,功能布局合理,生产生活与生态文明相得益彰,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新城。
经济增长平稳。202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75.7亿元,增长5.2%,高于全市水平1.0个百分点。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4.5亿元,同比增长3.3%,比全市高0.9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市县区第一位。其中限上消费品零售额25.2亿元,增长9.8%,高于全市水平5.5个百分点。批发业销售额增长10.6%,零售业销售额增长6.4%,住宿业营业额增长5.6%,餐饮业营业额增长2.0%。全县农业实现产值75.9亿元,增长5.2%,较上年同期回落5.4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全县城乡居民收入26363元,增长6.8%,高于全县GDP增速1.6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56元,增长5.5%,低于全市水平0.2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20元,增长7.9%,高于全市水平0.3个百分点。
近年来,全县上下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加快推进新时代“六安桥头堡 合肥后花园”魅力舒城建设,先后被评为全国电商消贫十佳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15年入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被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评定为全国县域经济投资潜力百强县,2019年被评为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县,2021年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舒城作为大别山革命老区,在全国政协和安徽省委、省政府长期定点帮扶下,全国率先脱贫,畅通的商业网络流通体系以及畅通的物流快递网络、特色鲜明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初具规模化的农村电商(直播)产业,为全面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
舒城县已完成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布局,形成了以县级商贸服务中心、大型连锁商超为中心节点,乡镇商贸中心、综合性集贸市场或聚集形态商圈为二级节点,社区、村级便利店为末端节点的县域商业网点布局,满足县域城区、乡镇、村居民分层分类消费需求,提高我县人民生活品质。
舒城县有2个县级商贸服务中心,5家县级大型连锁超市,21个乡镇级商贸服务中心,覆盖了城关镇、桃溪镇、千人桥镇、杭埠镇、百神庙镇、南港镇、舒茶镇、春秋乡、干汊河镇、柏林乡、万佛湖镇、阙店乡、五显镇、张母桥镇、棠树乡、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晓天镇、山七镇、高峰乡21个乡(镇)及1个开发区。
表 1 舒城县县域商业网点总体情况
方向 |
类别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商业网点情况 |
县域商业网点 |
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
2 |
个 |
大型连锁商超店数 |
5 |
个 |
||
中小商超数 |
80 |
个 |
||
乡镇商业网点 |
商贸服务中心 |
36 |
个 |
|
连锁超市 |
0 |
个 |
||
中小商超数 |
40 |
个 |
||
乡镇大型商超覆盖率 |
60 |
% |
||
村级商业网点 |
村级便民店数 |
1015 |
个 |
|
村级便民店覆盖率 |
100 |
% |
舒城县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2家,分别是舒城万达广场、舒城远大·港汇购物广场。依据商务部《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以下简称《指南》)中“重点工作1: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对功能、面积、设施设备的要求,对我县的2家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进行综合评定,位于县城城关镇的万达广场达到增强型;舒城远大·港汇购物广场达到基本型。
万达广场位于城关镇,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万达购物中心占地5.68万方,建筑面积36万平方,由万达购物中心、金街和两栋双子楼公寓组成,含12万方室内购物中心、商业步行街,及12万方201.99米涵盖豪华酒店及公寓的超高层双子楼。日人流量可以达到5万人,日营业额达到400万元,年营业额达到15亿元,形成以万达广场为中心,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办公、居住为一体的大型中央商务区。
远大·港汇购物广场拥有约4万㎡商业MALL,辐射花桥路、桃溪路、梅河路、古城路、龙舒路5大商圈,约4500㎡休闲文化广场,2.9万地下停车库。涵盖百货、名品折扣、游乐中心、美食广场、教育培训等十大业态强强聚合。打造吃、喝、玩、乐、购立体生活模式,实现“一站式”商业购物消费体验模式。
舒城县共21个乡镇,1个开发区,总人口均在10000人以上,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100%;按照《指南》中乡镇商贸中心评定标准,对我县21个乡镇最优一家商贸中心为样本综合评定,现状类型情况如下表:
表 2 舒城县乡镇商贸中心类型表
类型 |
乡镇 |
占比 |
基本型以下 (2个) |
阙店乡、庐镇乡 |
9.52% |
基本型 (16个) |
桃溪镇、千人桥镇、百神庙镇、南港镇、舒茶镇、春秋乡、干汊河镇、柏林乡、万佛湖镇、张母桥镇、汤池镇、河棚镇、山七镇、棠树乡、高峰乡 |
76.19% |
增强型 (3个) |
杭埠镇、五显镇、晓天镇 |
14.29% |
提升型 (0个) |
|
0% |
各超市均能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等一般性生活需求。乡镇的超市、小卖部、蔬菜水果店、小型菜场采取连锁、加盟店形式较少,多为个体经营,商品共同配送率较低,
本次摸底378个村,常住人口不足500人以下有19个,500人到1000人64个村,1000人以上的村有295个;每村摸底一家最优的便名店为样本,经营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有11个村,占比2.91%,经营面积大于150平方米有51个村;商品单品数量(SKU)低于300种有323个村。
按照《指南》中便民商店的评定标准,对我县394个村综合评定,现状类型情况如下:基本型以下22个,基本型361个,增强型11个,提升型无,便民店覆盖率90%。
村级便民商店规模较小,大部分为基本型。能满足村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村级便民商店提供米面油、盐酱醋、小食品、日杂用品等生活必需品销售,也有部分村级便民商店提供简易农资农具销售、快递收发、代缴生活费用、金融服务等。
目前已建成了 3 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总面积 61000平米以上。积极打造开放共享的农村物流配送网,打通县、乡、村物流通道,围绕电商扶贫,构建农村物流新模式,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便捷流通。以县邮政物流为主导,日日顺农村物流、菜鸟物流以及其他民营快递企业参与,加快区域快递企业集聚和业务整合,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降低农村物流快递成本,实现行政村快递通达率100%。小件包裹主要由邮政负责县城至镇村统一配送,实现快递次日可达,快递物流已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便捷通畅的农村物流体系,为偏远山区早日脱贫致富提供了有力支撑。
舒城县已形成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分拣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组成的三级物流体系,在每个乡镇均建设至少1处综合服务站,乡镇物流快递服务站作为整个农村物流服务体系的骨架,具有邮件包裹代收代发,日用百货、农产品代售代购,收集物流需求的功能,是全县物流快递服务的重要环节。
舒城县目前共有物流公司 93 家,快递企业 10 家,拥有营运车辆 10034 台,其中大地运输公司、新鹏车队、申通、中通、圆能、韵达、顺丰具有一定规模,资产上亿元,发展较快,体系完善。自产自销的运输企业有舒城易达物流,诚信仓储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县物流多数为省内县内配送经营,少量业务辐射江浙沪地区;快递业物流辐射全国。
表 3 舒城县快递企业一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1 |
舒城县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城关镇高峰路 |
2 |
舒城中意快速有限公司(圆通) |
城关镇广厦路 |
3 |
舒城中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中通) |
舒城县合安路 |
4 |
邮政速递舒城营业部 |
舒城县城关镇春秋路 |
5 |
顺丰舒城营业部 |
舒城县三里河路与春秋路交叉口向西 50 米 |
6 |
六安市希伊艾斯快递有限公司舒城分公司(国通) |
舒城县林业大厦向东 100 米 |
7 |
六安市金裕物流速递有限公司舒城分公司(天天) |
舒城县仁和路 |
8 |
舒城韵达 |
舒城县中小创业园 |
9 |
舒城邮政分公司 |
舒城县城关镇大转盘 |
10 |
舒城汇通 |
舒城县七星工业园 |
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舒城县邮政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位于舒城县电商产业园,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拥有主干线运营车辆14辆,均为9.6米的大型厢货车,城区配送车辆7辆,乡镇支线运营车辆5辆(均为4.2米箱式货车),配送三轮车20多辆,快递分拣线3条,收寄一体机5台,伸缩机5台,安检机1台,日均处理进口件15000件左右,2022年快递物流收发量1390万件。旗下网点及服务配套基础扎实,利用金融、寄递、电商等业务集中和网点优势,实行一体两翼(金融寄递)同步发展,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开展线上线下扶贫、惠民消费、直播带货,推动舒城本地农产品销售。按照《指南》中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评定标准,达到基本型。
②乡镇物流快递综合服务站
舒城县邮政公司,共建成27个乡镇物流快递综合服务站,覆盖率100%;行政村级快递服务基本实现100%全覆盖,其中活跃210个服务点有物流量,电商服务点与快递配送点融合共建202个;初步预估县乡村共同配送率约为15%。
① 优化电商公共服务,提升服务实效。优化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清理县电商产业园内的非电商企业,目前园区入驻电商企业43家,实施电商企业入驻减免房租等优惠政策,为电商企业抱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② 全力推进示范创建,引领电商发展。积极开展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工作,为我县电商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推荐安徽过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华银茶油有限公司2家电商企业申报2020-2021年度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均已获得认定。推荐舒城徽亿浓商贸有限公司申报2021年度网销额超千万电商企业,已通过认定。
③ 着力参与电商活动,推动产销对接。先后组织电商企业参加“2022全国网上年货节”、六安春茶上新电商惠民促销月、“抖来喝茶”电商直播、2022年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等活动,拓宽了舒城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促进本地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二是推荐4家市级好网货企业参加2022年省级好网货大赛,推荐10家电商企业参加“六安市第五届好网货大赛”。培育一批带动性强、有重要影响力的电商品牌,推动本地电商企业高质量发展。
④ 大力发展电商直播,促进健康发展。努力探索农村电商产业发展,紧抓直播电商发展趋势,积极培育新农人主播,大力推进农特产品走进直播间。一是与安徽广电农科传媒有限公司签订长期电商直播培训协议,对我县电商企业直播运营人员开展系统培训,提高企业直播运营能力和营销策划能力。二是通过招商引进大型直播企业进驻我县电商产业园,建成一个面积超过3600㎡、拥有20个直播间的电商直播基地,双十一正式投入运营,实现销售额达1000多万元。三是积极组织县内电商企业及网红达人参加省级、市级电商直播大赛。通过电商直播大赛以赛促学,培育高素质电商直播人才,为我县电商发展注入新动力。
经摸底统计,我县产地仓1个,产后商品化基地1个,公益性批发市场1个,共有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网点30个,其中县城农贸市场12个,乡镇农贸市场18个,国有制4个,集体制23个,私营3个;共计经营面积2329.3亩,营业面积52978平方米,年交易量27362.2吨,低温冷库库容106立方米,存储能力5.5吨,乡镇农贸市场覆盖率86%。
舒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为推动县乡村商业联动,满足城镇农村居民分层分类消费需求,成立由县政府统筹,多部门联动的舒城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横向协作,定期研究重大事项,形成工作合力。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王万喜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胡俊担任,成员单位有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分公司等17个单位,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统筹抓好目标确立、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确保我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乡村振兴部门积极推动并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1)政府引导,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在舒城县委、县政府指导下,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狠抓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发展商贸企业,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积极调整商业业态,我县商业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我县有大型商业综合体2座(万达广场、远大·港汇购物广场),县城城区农贸批发市场12个(三沟农贸市场、舒城县飞霞农贸市场、春秋农贸综合市场、城西农贸市场、马河口农贸市场、城东蔬菜批发市场、舒城县舒中农贸市场、斗口堰菜市场、舒城县桃溪路菜市场、孔集农贸市场、古城路农贸市场、三拐塘综合市场),多家专业店、专卖店、便利店入驻使得新型零售业态的发展迅速扩大,较大程度的提升了我县商贸流通业的现代化水平。
(2)履职责助,县域帮扶成果明显。
今年以来,根据县域结对帮扶工作总体部署,积极与宣州区商务部门对接,宣州区政府部门与企事业单位通过“832平台”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舒城县的特色农副产品共计100余万元,同时鼓励引导本地农产品企业积极将大米、茶叶、茶油等优质特色产品纳入832平台,扩宽销售渠道。
(3)政策引领,推动商贸企业转型升级。
我县先后出台了《舒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舒城县“十四五”乡村振兴发展规划》《舒城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舒城县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工作方案》《鼓励和加快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旨在推动企业拓宽视野,进行资源整合,向“互联网+流通”的战略转型。
(4)上下贯通,打通农村物流服务“最后一公里”。
舒城县邮政公司以及邮政分拣中心,实现县、乡、村三级统一配送,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提供有力保障。
(5)产销对接,强化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舒城县为六安市与合肥市蔬菜产业对接首批合作共建基地县,自2007年4月启动‘合肥·六安’合作共建供肥蔬菜基地项目以来,全县累计新建供肥蔬菜基地2万多亩,供肥基地年产蔬菜5.8万吨,带动全县蔬菜产业快速发展。舒城县舒丰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建供肥蔬菜基地,基地位于舒城县北大门,紧邻合肥市,占地面积3000亩,其中建成1000亩设施蔬菜大棚,年产蔬菜3000多吨,直供合肥市场。供给合肥四季大棚蔬菜,包括冬季黄心乌、小青菜、花椰菜等蔬菜。日供合肥市蔬菜产品400多吨,高峰期每日供应品种20多个,夏季伏缺菜供应品种也有10多个,为合肥市民“菜篮子”稳定供给起到了保障作用。
(6)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提升农产品上行动能
2022年我县网络零售额18.35亿元,同比增长47.7%,增幅全市第一,新增电商经营主体124个。
(7)推进暖民心工程,强化消费终端基础建设
2022年文明菜市和放心家政年度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改造提升、新建达标菜市25个,包括城区7个,乡镇18个。县级财政(城管局负责的城区农贸市场)共投入3900余万元,乡镇财政投入600余万元。)
(1)商业体系方面。一是乡、村网点规模偏小。乡镇商业网点多为基本型,甚至部分网点面积小、商品种类少,达不到基本型标准。二是乡镇发展不均衡各个乡镇由于地域、人口等因素,导致各乡镇商贸网点发展不均衡。
(2)物流配送三级体系方面。一是物流快递企业各自为政,县乡村物流快递共同配送率仅大约 15% ,造成乡镇村配送效率低、成本高的现状。二是集成化的现代设施设备薄弱。我县邮政、申通、申通等物流分拣中心均没有大型自动化设备,仅配备简易的人工分拣、扫描打码机等设备,分拣工作效能低。三是少数偏远村快递服务难。由于处于大别山,地域广阔,部分偏远乡镇人口少、山区道路偏远,单件寄递成本高,快递公司设点不均衡,除中通、圆通、申通覆盖部分乡镇外,民营快递公司投递范围无法全面覆盖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商务部等17个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商务部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1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舒城县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领和指导作用,分层分类,因地制宜,以点带面,以渠道下沉为主线,以县-乡镇-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着力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网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县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收入与农村消费双提升。
1、总体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实施舒城县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商业体系。新建升级改造一批县城及乡镇商贸中心,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基本型商贸中心覆盖率100%、具备条件的村级基本型便民店覆盖率100%;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实现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
2.年度分解任务
(1)优化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布局。到2023年,完善“增强型”的县级商业综合服务中心1家;升级改造“基本型”乡镇连锁超市3家,全县乡镇基本都有商贸中心,乡镇覆盖率超过90%;升级改造一批村级便民店,实现行政村有1家以上“基本型”便民店,行政村覆盖率超过90%。
(2)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到2023年,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家;升级改造乡镇快递共配网点21家;升级完善发展一批村级便民店开展快递服务,村村有快递服务;整县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的比例不低于30%。
(3)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新建改造流通企业下沉网点设置前置仓,利用新零售、新媒体、电商平台等途径,结合本地商贸流通和电商资源和条件,构建和优化线上线下结合的综合消费平台项目不少于1家。
(4)提升农村电商农产品上行能力。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适应市场发展需要,鼓励农产品电商直播助力新农村新发展,有效推动农产品供给侧改革及农产品品牌建设,有效提高农产品在互联网中的竞争力,提高农产品品牌效应。到2023年,支持农村农产品电商线上营销,直播基地、展销体验等建设改造不低于6个。
(5)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消费增长。一是落实促消费若干举措,激励商贸主体创新营销方式,提升消费服务水平,促进消费加快增长。二是鼓励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连锁店等便利服务业,满足社区居民各种服务消费需求。三是进一步挖掘夜间和假日消费需求,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和假日经济,打造夜间经济打卡地,推动夜间消费持续扩大。到2023年底,实现全县社消零增幅不低于10%,达到192.0亿元以上。
参考《安徽省商业建设类型标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分布等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我县为基本型;到2023年底,我县商业网点设施,物流快递三点一线布局,功能业态,市场主体全面提升,目标达到“增强型”标准。
以人口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完善仓储、冷链、加工、配送等设施,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鼓励大型连锁企业下沉网点,发展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拓展新型消费业态,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在整合现有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基础上,统筹产品开发、数据、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1.完善县城综合商贸中心功能
商业综合体内聚集的多为零售、餐饮、居民服务、文化、娱乐等相关企业,有利于形成产业集聚,发挥集聚效应,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优化城市整体产业结构。同时,由于综合体具有功能协同、空间紧凑的特点,也有利于城市土地、交通等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鼓励县城商贸综合体运营主体在2022-2023年期间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商业综合体服务能力。
2.新建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乡镇级商业网点面积小、商品种类偏少,在服务功能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缺少生活服务、信息服务、配送服务等。支持海客多、好又多超市等乡镇商贸中心、超市商业设施进行现代化建设改造,进一步提升乡镇商业网点功能业态,完善商业体系设施布局,集采分销,进一步优化生活服务业供给,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农资,以及美容、美发、餐饮、亲子等消费需求。
3.推进农村便利店提升改造
推动龙头企业向村级便名店延伸,全县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实现农村便民点全覆盖,90%以上(含)的行政村有基本型及以上便名店,形成高中低搭配、质量可靠、便民利民的农村商品销售网络体系。
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设备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内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企业自建物流的优势,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统仓共配,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配送能力。
1.提升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县级物流中心是集仓储、分拣和配送于一体的区域物流中心,其目标是完成区域内物流和信息流的集散,是县域内部物流运作的枢纽和指挥中心。鼓励县邮政公司提升改造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点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2.完善乡村物流配送网点,发展共配物流服务
引导电子商务、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推动仓储、揽收、分拣、运输、配送“五统一”,场地、车辆、人员、运营、管理“五整合”,提升快递物流配送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探索智慧物流,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进农村快递物流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打造仓储、分拣、配送、增值服务等一体化快递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发挥邮政网络在边远地区的基础支撑作用,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整合末端投递资源,满足边远地区群众基本寄递需求。支持农产品产地发展“电子商务+产地仓+快递物流”仓配融合模式,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支持促进县邮政、中通、申通共建舒城县物流共配中心,锻长补短,打通农村“最后一公里”。
3.持续推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按照《舒城县推进“快递进村”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推广实施“邮快合作”模式,委托县邮政分公司开展快递进村工作,发挥农村地区邮政网点健全、配送网络通达的优势,促进邮政网点成为电商平台重要节点,拓展邮政现有农村服务平台(乡镇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邮乐购站点、村级邮政服务站点等)的功能,以互利互惠为原则,以协议合作方式,开展农村快件代收代投服务。
引导我县大型流通企业下沉商业网点,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居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1.完善产销对接长效机制。
支持县域连锁商超、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等主体采取“农户十新型经营主体+企业”模式,通过订单农业、采购协议、产销一体、合资合作等形式,实现县域内产品产销精准对接。围绕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充分发挥定点帮扶、电商结对帮扶作用,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面向外地和本地设立销售专区、专馆、专柜、专档等,支持舒城乡镇村农特产品线下体验馆建设,持续开展县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行动,促进农产品稳定销售和农民持续增收。
2.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巩固发展农村电商省级示范县成果,深入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行动,开展“数商兴农”工程,利用新零售、新媒体、电商平台等途径,结合本地商贸流通和电商资源和条件,构建和优化线上线下结合的综合消费平台,鼓励优先消费本地产品和服务,扩宽农村居民线上和线下消费渠道,丰富乡村消费市场,让农民足不出户就可以满足消费需求。
支持引导安徽广瑞莱供应链企业投资500万建设广瑞莱云仓前置仓,仓储中心项目,安徽广瑞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美妆护肤用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拥有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包括产品采购、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拥有自己的工厂和物流中心,国内领先的仓配一体化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也是仓配数字化与智能化的积极推动者;其仓储公司的仓储面积4000平方米左右,包含一个直播运营场所;网络覆盖华东、华南、华中,在舒城范围内提供有关美妆护肤用品及特色农副产品和生鲜的物流、供应、工厂销售、直播销售等全方位服务。
3.培育农村市场主体。
培育一批县域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产业运营主体,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完成数字化、连锁化改造,在保供稳价、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村产品上行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培育认定一批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培育年网络销售额超1亿元的电商强镇1个。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利用信息技术组建联合团购、采购、物流平台,鼓励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让县域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
4.培育一批本土平台型总部企业
支持其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开展跨区域经营。聚焦数字经济、绿色金融等新兴领域,引进一批成长快、前景好的龙头企业设立总部、研发中心。支持国内公司来舒城设立投资中心、运营中心、结算中心、采购中心等经营性机构,开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和受托管理经营。
围绕县内优质特色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主体,健全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舒城传统的特色农产品的种植、加工产业链中,依托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模式,以“公司+农户”、“合作社+大户”、“家庭农场+贫困户”等多种模式开展产业链合作,以订单农业等有效方式带动广大农户,形成协同高效、利益共享的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产前为种植户提供优良种苗,产中以规范化、标准化方式提供加工服务,产后定向采购畅通销售渠道。
1.开展示范创建。
围绕舒城小兰花茶、板栗、香椿、蒿子粑粑、等名优特产优势特色产业和农村产品上行,创建省级电商强镇、县域特色电商产业园区(街区);引导和帮助传统企业改造升级,统筹和提升农村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引导县域商贸流通主体和传统企业发展农村新基础设施,提升农产品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安徽过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提升仓储、冷库物流、自动分拣、展销体验馆等基础建设项目,提升农产品上行动能。
2.鼓励新零售。
推动城乡数字商业发展,发展壮大电商经营主体,推动和引导城乡大中型商贸企业、电商企业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实现创新发展。鼓励各类企业在网货开发、包装设计、运营推广、品牌打等环节实现互联网化,提升企业整体经营效率。大力加快数字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利用淘宝、京东、抖音、快手等各类直播资源,开展直播带货活动。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建设大数据平台,升级电商直播供应链,鼓励直播内容创新,重点推动几款本地特色农副产品在直播平台引爆,建立直播基地和直播产业生态圈。
3.培育网货精品
开展好网货评选和电商直播大赛,培育舒城区域公共品牌和特色品牌的影响力。支持县域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对县域产品进行品牌开发、品牌设计、品牌培育和品牌推广等建设,利用新媒体、互联网、展会、新零售等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产销对接活动,挖掘本土品牌内涵,讲好特色品牌故事。
1.提升县域消费基础设施
培育壮大县城新型商业主体,支持城区重点商业中心和特色街区发展,增强县域中心的消费辐射和吸引力,吸引村镇居民进城消费。丰富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农村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便民生活圈建设,依托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提供餐饮、亲子、娱乐、健身等服务,形成更好的消费吸引力。引导文旅、民俗等资源丰富的乡镇推动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特色文化、休闲农业等产业,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2.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
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快建立完善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积极拓展便民服务功能,加强部门协同、资源整合,鼓励和指导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站积极引入发布农品信息、惠农政策、劳务输转、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提供缴费充值、代买代卖、代收代发、旅游报名、外出务工、保险办理服务、金融服务、驾校报名、生活服务等,强化村级商业网络多站合一、服务共享的功能。
3.强化市场执法监管
完善市场监管城乡联动机制,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责任和质量承诺制度,加大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突出对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等重要指标的检验,严格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查。加强日常宣传力度,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点时段开展宣传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生活服务供给的质量。
(1)政策培训与申报。由县商务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业务部门召开政策培训和项目申报动员会议,号召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初步筛选出入围名单。
(2)项目现场调研。由县财政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组织,对初步入围项目进行现场调研与评估,确定初步项目入库名单。
(3)入库项目评审。由县财政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组织专题项目评审会议,对入围项目开展评审工作,经过材料审核、现场调研的方式,最终确定项目名单并上报。
依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际,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制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落实资金项目责任单位、考核安排、实施目标等,可持续性推进商业体系建设。
由县财政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组织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评估、整改和验收工作。
(1)2022-2023年储备项目统计情况
舒城县 2022-2023 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储备项目 14 个,累计计划有效投资总额 4068 万元,项目建成投运均计划在 2023 年;按支持方向统计情况为:
补齐县域商业设施短板,项目数 3 个,累计计划投资总额 398 万元,投资占比 9.78 %;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项目数 3 个,累计计划投资总额 938 万元,投资占比 23.06 %;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项目数 1 个,累计计划投资总额 500 万元,投资占比 12.29 %;
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项目数 7 个,累计计划投资总额 2232 万元,投资占比 54.87 %。
储备项目清单见附表3。
(2)总体目标及年度分解任务(见表 2 )
表 4 总体目标及年度分解任务
指标类型 |
具体指标 |
2021年底数 |
2022年 |
2023年 |
约束 指标 |
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数量、覆盖率 |
1个,100% |
|
建设或改造1个,100%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数量、覆盖率 |
1个,100% |
|
建设或改造1个,100% |
|
乡镇商贸中心数量、覆盖率 |
21个,100% |
|
建设或改造 8 个,100% |
|
村级便民商店数量、覆盖率 |
378个,100% |
提升优化 73 个,100% |
提升优化 73 个,100% |
|
“快递进村”数量、覆盖率 |
378个,84% |
提升优化50个,100% |
提升优化43个,100% |
|
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 |
15% |
|
30% |
|
农村电商服务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覆盖率 |
90% |
95% |
100% |
|
自选 指标 |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增速 |
168.8亿元,27.3% |
174.5亿元,3.3% |
192.0亿元,10.0% |
|
|
|
|
|
|
|
|
|
|
建设 类型 |
基本型以下、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 |
2021年底类型:基本型 |
2023年目标类型:增强型 |
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县域商业政策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共同推动县内商业高质量发展。规范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细则由县商务局、财政局依据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加强项目管理,建立“企业目录+项目清单”机制。分年度建立储备项目库,成熟一批,建设一批,避免“钱等项目”。明确项目验收主体、要件、验收流程等,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加强日常指导及监管,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机制,发挥主管部门积极性、主动性,配合省市主管部门加强机制管理、资源统筹、经费保障等措施的实施,鼓励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规范决策过程,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
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依法保护信息安全。把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入政府网站公开,指导中央财政奖补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相关信息数据。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典型案例。
县(市、区)名称:舒城县 县域商业现状建设类型:基本型 县域商业目标建设类型:增强型
序号 |
类型 |
指标标准 |
本区域选择的样本情况 |
物流设施能否满足要求 |
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名称 |
|
|||||
名称 |
建设类型现状 |
建设后类型 |
实现功能 |
|
|||||||
1 |
县城商业网点 |
至少1个 |
1 |
城关镇 |
万达广场 |
增强型 |
增强型 |
①②③④⑤⑥ |
是 |
|
|
2 |
城关镇 |
远大•港汇购物广场 |
基本型 |
基本型 |
①②③ |
是 |
|
|
|||
|
乡镇商业网点 |
|
1 |
桃溪镇 |
桃溪老街 |
基本型 |
增强型 |
①②③⑤ |
是 |
|
|
2 |
千人桥镇 |
惠农源连锁超市 |
基本型 |
增强型 |
①②③⑤ |
是 |
|
|
|||
3 |
杭埠镇 |
鑫客隆超市 |
基本型 |
增强型 |
①③⑤ |
是 |
|
|
|||
4 |
百神庙镇 |
好友多超市 |
基本型 |
基本型 |
①②③ |
是 |
|
|
|||
5 |
南港镇 |
大乐购购物中心 |
基本型 |
增强型 |
①②③⑤ |
是 |
|
|
|||
6 |
舒茶镇 |
大乐购超市 |
基本型 |
增强型 |
①②③ |
是 |
|
|
|||
7 |
春秋乡 |
曹家河惠万家超市 |
基本型 |
基本型 |
①②③ |
是 |
|
|
|||
8 |
干汊河镇 |
客满超市 |
基本型 |
增强型 |
①②③⑤ |
是 |
|
|
|||
9 |
柏林乡秦桥 |
亿家人超市 |
基本型 |
基本型 |
①②③ |
是 |
|
|
|||
10 |
万佛湖镇 |
好又多超市 |
基本型 |
增强型 |
①②③⑤ |
是 |
|
|
|||
11 |
阙店乡 |
润城商贸 |
基本型以下 |
基本型以下 |
① |
是 |
|
|
|||
12 |
五显镇 |
五显镇梅山商城 |
增强型 |
增强型 |
①②③④⑤ |
是 |
|
|
|||
13 |
张母桥镇 |
大乐购生活超市 |
基本型 |
增强型 |
①②③⑤ |
是 |
|
|
|||
14 |
棠树乡 |
福顺来超市 |
基本型 |
基本型 |
①②③ |
是 |
|
|
|||
15 |
汤池镇 |
e家人超市 |
基本型 |
基本型 |
①②③ |
是 |
|
|
|||
16 |
河棚镇 |
世纪华联 |
基本型 |
基本型 |
①②③ |
是 |
|
|
|||
17 |
庐镇乡 |
惠万家超市 |
基本型以下 |
基本型以下 |
① |
是 |
|
|
|||
18 |
晓天镇 |
好又多超市 |
增强型 |
增强型 |
①②③⑤ |
是 |
|
|
|||
19 |
山七镇 |
惠万家超市 |
基本型 |
增强型 |
①②③⑤ |
是 |
|
|
|||
20 |
高峰乡 |
五桥街道商贸街 |
基本型 |
基本型 |
①②③ |
是 |
|
|
|||
3 |
村级商业网点 |
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
|
|
本县域有394个行政村,(以一个村选取一个样本点计)共有378个网点。 |
本县域有基本型以下24个,基本型网点361个、增强型11个、提升型0个。 |
本县域有基本型网点156个、增强型157个、提升型0个。 |
|
是 |
|
|
4 |
县域物流枢纽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至少1个 |
|
|
舒城县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
基本型 |
增强型 |
|
是 |
|
|
5 |
乡村末端物流 |
村村有(上行和下行寄递)服务 |
|
|
本县域有394个行政村,(以一个村选取一个样本点计)服务覆盖394个行政村。 |
-- |
-- |
-- |
是 |
|
|
6 |
物流资源整合 |
本县域内具备条件的乡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 |
|
|
整县采用“1+N”模式,发展共同配送。 |
实现了部分共同配送 |
整县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的比例为 30%。 |
-- |
是 |
|
|
7 |
农村电子商务 |
农村电商服务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100%覆盖 |
|
|
本县域有394个行政村,(以一个村选取一个样本点计)农村电商服务覆盖394个行政村,覆盖率 100%。 |
-- |
对具备开展农村电商服务条件的155个行政村实现100%覆盖。 |
|
是 |
|
|
8 |
自选指标 |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增速 |
|
|
2022年:174.5亿元,3.3% |
|
2023年目标:192.0亿元,10% |
|
|
|
|
… |
…… |
|
|
|
|
|
|
|
|
|
|
一、填表说明: |
|||||||||||
1.请选择本区域内最优或最佳的1个商业网点,作为样本点。 |
|||||||||||
2.自选指标,请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7个预期性指标,选择1个(含)以上的指标进行填写。 |
|||||||||||
3.实现功能一栏,请对照说明直接填写序号。 |
|||||||||||
二、“实现功能”一栏说明: |
|||||||||||
1.县城综合商贸中心:①提供基本生活用品②餐饮等多样生活服务③批发、零售、配送服务④多样化、标准化商品零售⑤娱乐、亲子等多类型服务⑥销售本地特色商品、供应链服务⑦提供高档消费、品牌消费⑧有品牌连锁、直播、美容美妆等新业态。 |
|||||||||||
2.乡镇商贸中心:①基本的商品零售功能,满足日常消费②有餐饮、理发等基本生活服务③业态显著集聚的商业规模(不包含步行街、商业地产形态)③服装等多样化商品销售④建有休闲、娱乐等丰富的生活服务⑤农业相关销售与服务⑥具备仓储储存及商品配送服务⑦线上线下向周边发布生活服务信息。 |
|||||||||||
3.村级便民商店:①为村里提供生活用品便利服务②具备生活缴费、快递代收代投等便民服务③通过移动终端帮助周边农户获取生产生活信息④提供水电、宽带等服务⑤农产品销售、劳务等信息转介等服务⑥简易农资农具销售⑦店铺模式属于直营、加盟连锁等经营模式⑧金融类服务⑨代销本地各种农产品上行等增值服务。 |
|||||||||||
4.县级物流配送中心:①提供物流快递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县城和主要乡镇村②对个别乡镇具备物流、快递吞吐量占比20%以上③配送县到村、村到县时限不超3天④配送中心开放、非排他服务⑤个别乡镇具备物流、快递吞吐量占比30%以上⑥配送县到村、村到县时限不超过2天⑦采取统仓共配电商快递等整合模式,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⑧对个别乡镇具备物流、快递吞吐量占比50%以上⑨具备自动化、信息化仓配中心⑩提供交易、运输监控、支付结算等全链条服务。 |
序号 |
名 称 |
类 型 |
位 置 |
边界划分 |
备注 |
|
1 |
万达广场 |
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增强型) |
东苑社区 |
龙津大道与桃溪路交口西北角 |
|
|
2 |
桃溪老街 |
沿主要街道条状分布的农村特色商业街形态(增强型) |
桃溪镇街道社区 |
西至胜利组,东至舒城农村信用社桃溪支行 |
|
|
3 |
惠农源连锁超市 |
以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增强型) |
千人桥街道振兴街 |
千人桥街道振兴街 |
|
|
4 |
舒城县杭埠鑫客隆超市 |
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增强型) |
杭埠镇街道铁路桥西侧 |
杭埠镇街道铁路桥西侧 |
|
|
5 |
好友多超市 |
以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基本型) |
百神庙镇街道 |
百神庙镇街道老车站对面 |
|
|
6 |
南港大乐购购物中心 |
以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增强型) |
南港镇街道 |
东至农商行,西至正兴村镇银行 |
|
|
7 |
大乐购超市 |
条状分布特色商业街(增强型) |
舒茶镇916广场 |
舒茶镇916广场东侧 |
|
|
8 |
曹家河惠万家超市 |
沿主要街道条状分布的农村特色商业街形态(基本型) |
春秋乡曹家河街道02号 |
东至潇湘超市,西至农村商业银行春秋支行,约350米范围 |
|
|
9 |
舒城县干汊河镇客满超市 |
以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增强型) |
干汊河镇街道 |
东至老朱茶庄西至昌玲箱包内衣约30米范围区域 |
|
|
10 |
亿家人超市 |
以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基本型) |
柏林乡秦桥街道老粮站 |
北邻舒六三路,在老粮站仓库内 |
|
|
11 |
万佛湖镇好又多超市 |
以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增强型) |
万佛湖镇街道 |
万佛湖供销社主楼 |
|
|
12 |
润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条状分布特色商业街(基本型以下) |
阙店乡阙店街道 |
东至中瑞超市,西至吴玲烟酒超市50米范围的区域。 |
|
|
13 |
五显镇梅山商城 |
条状分布特色商业街(增强型) |
五显镇五显街道 |
东至五显镇人民政府,西至五显镇中心小学 |
|
|
14 |
舒城县张母桥镇大乐购生活超市 |
以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增强型) |
张母桥镇中街116号 |
张母桥镇中街 |
|
|
15 |
福顺来超市 |
条状分布特色商业街(基本型) |
棠树乡棠树村棠树街道 |
东至五星钻豹电动车店,西至红白喜事一条龙服务店约50米范围的区域。 |
|
|
16 |
e家人超市 |
条状分布特色商业街(基本型) |
街道 |
东至金汤池温泉度假村,西至汤池镇人民政府约50米范围的区域。 |
|
|
17 |
世纪华联 |
以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基本型) |
舒城县河棚镇中大街 |
河棚镇中大街舒棚路西侧 |
|
|
18 |
惠万家超市 |
以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基本型以下) |
庐镇乡庐镇街道 |
北至海尔专卖店,南至庐镇乡人民政府约200米范围的区域。 |
|
|
19 |
舒城晓天镇好好多超市 |
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增强型) |
晓天镇街道兰谷街2—65号 |
南至晓云快捷宾馆,北至晓天花炮专卖店 |
|
|
20 |
山七镇惠万家超市 |
以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增强型) |
山七镇街道社区 |
山七镇街道三岔路口红绿灯处 |
|
|
21 |
高峰乡五桥街道商贸街 |
条状分布特色商业街(基本型) |
高峰乡五桥街道 |
东至农资服务部,西至乡社保大楼约100米范围的区域。 |
|
|
… |
|
|
|
|
|
|
备注 |
1.乡镇商贸中心无论基本型、增强型还是提升型存在三种形态:①单体商超形态②以单体商超为中心、集聚多种服务的商圈形态③沿主要街道条状分布的农村特色商业街形态,不包括分散分布商业形态。 |
|||||
2.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增强型和提升型可以存在为微商圈的形态。 |
年度 |
项目位置 |
建设方向 |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承办企业 |
连锁情况 |
建设内容 |
建设周期 |
实现功能 |
2022年 |
舒城县杭埠镇 |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
海客多超市建设 |
新建(增强型) |
六安海客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3家 |
装修及购置空调,货架,冷库,冷柜,灯具,和收银设备、消防设备等 |
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2月23日 |
1:满足乡镇居民实用消费和一般生活服务需求,提供小家电、日用百货、生鲜类、家纺等销售,提供农产品收购销售等便民服务。分区经营,自营类商品实行统一结算。2:提供快递、通迅、维修、餐饮等一系列便民服务。 |
2023年 |
舒城县千人桥镇 |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
千人桥镇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 |
改造 |
千人桥镇政府 |
|
围墙、室外维修约50万元,农贸市场大棚及家禽区改造约60万元,水电等设备安装约20万元 |
2023.2—2023.4 |
满足乡镇居民实用消费和一般生活服务需求,提供农副产品、水产品等销售,提供分区经营。 |
2023年 |
百神庙镇舒合村 |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
白马宕农贸市场改造工程 |
新建(增强型) |
镇政府 |
|
新建钢构大棚一座,摊位50个,雨污分流设施,办公用房等 |
2023年5月-2023年8月 |
农副产品销售综合服务 |
2022年 |
舒城县山七镇 |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
山七镇奎森农产品产销中心 |
新建(基本型) |
安徽奎森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农产品热泵烘干设备一座(容量92立方米),农产品冷藏库一座(容量108立方米),农产品周转车辆15辆,搬运车辆2台,运输车辆1台,业务洽谈室一间(占地150平方),土特产销售中心一座(占地150平方),各种货架15副,直播和收银设备及系统一套,等等 |
2022年4月-2022年9月 |
满足农民种植--采收--销售,一条龙服务,解决周边群众农产品种植与销售问题,增加农民农产品附加值。 |
2023年 |
舒城县晓天镇 |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
晓天镇查湾村农产品产销中心 |
新建(增强型) |
舒城县灵灵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
购置兰花茶加工生产线一套、电商直播设备等设备,农产品产销中心内部水电路改造、装修等配套设施建设 |
2023年3月- 2023年12月 |
满足当地茶农茶叶等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需求,提供鲜叶等农产品收购、加工、包装、销售等一体化服务,带动当地农民增收,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销售产值。 |
2022年 |
舒城县山七镇谢榜村 |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
山七镇农产品展视馆(加工,销售等) |
新建(增强型) |
舒城志菊农民专业合作社 |
|
改造原废弃谢榜小学新建厂房。购置生产机器设施设备、冷库建设 |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
主要定位于乡土特色产业,是根植于农业农村特定资源环境,由当地农民主办,彰显地域特色、开发乡村价值、具有独特品质和小众类消费群体的产业,涵盖特色种养、特色加工、特色制造,特色手工业和绿色产品等产业。扎根农村,站稳脚根,联合群众发展农业,让农村产品走出去,带动一方,逐步形成镇村的农产品创业园,农产品中转站。实现村民就近就业,带领群众一起发展致富。 |
2023年 |
舒城县百神庙镇官塘村 |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
官塘农产品直播基地建设项目 |
新建(增强型) |
舒城搜农沣巢供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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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直播、食用油加工设备等配套设施 |
2022年11月- 2023年11月 |
打造标准化农产品基地,致力于农业产业链标准化服务,助力农产品上行。 |
2023年 |
舒城县南港镇 |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
元玲生态农场改造 |
改造(增强型) |
舒城县钱元玲家庭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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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改造农产品展示体验中心、生产车间;扩建烘干房、冷库;购置户外直播设备、改造直播场地,购置室内直播间设备;专卖店装修,购置真空机包装机器等;培训会议室升级改造,购置主席台、会议桌、椅、会议显示屏,投影等设备 |
2022年1月-2023年12月 |
1.建成的农产品展示厅、体验中心,更好的展示农产品的功能和价值,更好服务客户需求。 |
2023年 |
舒城县南港镇过湾现代农业产业园1号 |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
过湾农产品上行能力提升项目 |
新建(增强型) |
安徽过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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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置2辆厢式物流货车;20万元/辆 |
2022年1月-2023年12月 |
满足乡镇特色农产品的仓储、中转、展销等功能,为乡镇特色农产品提供完善的仓储、物流、销售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
2023年 |
舒城县河棚镇 |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
河棚镇电商中心工程 |
新建 |
舒城县河美朋来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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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电商直播和培训基地,购置整套电商直播设备,电商中心直播间装修装饰,电商中心直播基地建设,生态停车场工程建设,水、电、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 |
2022年11月-2023年5月 |
1.提供物流快递件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至县城和主要乡镇村。 |
2023年 |
舒城县开发区 |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完善县供应链及零售直播商业生态) |
安徽省广瑞莱云仓-工厂店 |
新建(增强型) |
安徽省广瑞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0家 |
建设4200平方仓储中心装修、组建直播运营设备、购置物流叉车设备、购置流水快递包装线、建设商品展示空间 |
2022年8月-2023年3月 |
1、提供美妆产品完善的全国供应链体系,包括产品采购、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服务。 2、在县范围内提供有关美妆护肤用品及特色农副产品和生鲜的物流、供应、工厂销售、直播销售等全方位服务。 |
2023年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 |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
舒城县邮政快递企业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
改造 增强型 |
舒城中通快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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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环形自动分拣交叉带及附属完善设备 |
2023年5月-2023年8月 |
1.提供物流快递件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至县城和主要乡镇村。 |
2023 |
六安市舒城县 |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
舒城县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
改造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舒城县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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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县级物流配送的仓储、分拣、装卸、中转、配送等设施设备 |
2022年12月-2023年11月 |
实现增强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功能。提供物流快递件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至县城和主要乡镇村。采取统仓共配等物流整合模式,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的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 |
2023 |
六安市舒城县 |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
2023年度21个乡镇寄递物流中心项目 |
改造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舒城县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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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提升乡镇寄递物流中心服务场所,完善快递装卸、分拣、配送、周转、寄递服务等设施设备 |
2022年12月-2023年12月 |
承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双向配送需求,完善乡镇寄递物流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村级物流的支撑能力。 |
舒城县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我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支持我县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遵循公开、择优、规范、高效原则,专项用于舒城县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 专项资金下达至试点县后,由县统筹用于本地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第五条 县商务局负责提出预算、资金拨付建议及组织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县乡村振兴局积极推动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纳入年度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协助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
第二章 支持内容
第六条 专项资金支持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第七条 省级统筹资金支持内容,主要面向跨区域物流、供应链等县域的重点项目。
第八条 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7个约束性指标”项目建设,在此基础上支持预期性项目建设。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不列入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第九条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及偿还账务,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购买流量,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包括项目相关的审计、监理咨询、验收等费用)。加强与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相关资金的衔接,避免重复投入,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省级“文明菜市行动”等购建的设施设备,增强工作的延续性和协同性。
第三章 支持方式、标准
第十条 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
第十一条 原则上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有效投资额的30%。脱贫摘帽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项目最高上浮不超过10个百分点。单个项目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有效投资额需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第十二条 统筹用好自有财力,合力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第十三条 鼓励通过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推动县域商业发展。
第四章 资金补助对象符合的条件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补助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舒城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遵章守法、合规经营、信用记录良好,近5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和数据;
(四)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一致;
(五)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和多头(部门)申请,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事项)不得重复享受各级同类资金奖补,市县已经出台实施的叠加政策除外;
(六)其他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补助对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资金使用,积极配合各级部门的专项检查。
第五章 预算和支付
第十六条 根据省商务厅会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重点工作印发通知,明确年度资金的重点支持内容。
第十七条 试点县制定本级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明确专项资金申请和拨付的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以印发通知或网站公告等形式公示项目验收结果和拟拨付资金额度,无异议后方可拨付专项资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县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有效、安全支付。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根据省商务厅、印发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舒城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部门共同制定舒城县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加强项目资产的监督管理,明确项目验收主体、要件、验收流程等,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严防国有(集体)资产流失。
第二十二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县商务、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的申请、审核、分配、使用工作中,若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资金、违反规定分配使用资金等行为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限暂定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办法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解释。
舒城县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舒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规范项目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建设的项目。
第三条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在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共同指导下,舒城县商务、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协同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对本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负总责。市级商务、财政、乡村振兴部门(以下简称“市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指导培训、监督检查负属地管理责任。试点县是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责任主体,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县财政、商务、乡村振兴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1.编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2.按照“工作有底数、目标可量化、建设有标准、成效可考核”要求,落实“企业目录+项目清单”机制。
3.组织推荐本地区申报项目,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监管,按照要求进行验收项目的初步审核,开展试点县绩效自评。
4. 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六条 申报的项目,应聚焦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要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要辐射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要优先支持完成“7个约束性指标”。
第七条 对已获批过的其他中央资金支持项目,不得再纳入申报支持范围。
第八条 以印发通知或网站公告等形式对项目选择、项目进度、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日常监督指导等内容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九条 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第十条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制定包含申报项目在内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
第十一条 县主管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定,形成项目清单,并报送省(市)商务、财政、乡村振兴局对应部门。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 审核立项。县商务部门对项目申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等初审、项目“查重”合格后,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进行评审。筛选同类型多个项目时,应采用竞争性比选。公平公正确定实施主体,形成拟推荐入库项目清单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县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市级部门研究审定、省级部门备案后,进入支持项目库。
第十三条 签订协议书。县级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委托县商务局)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协议应包含: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时限、奖补标准、验收要求、产权归属、项目持续时限、预期绩效目标、资金兑付要求及双方责任和义务等。
第十四条 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则,根据通知要求,将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录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支持。
第十五条 鼓励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试点县主管部门动态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对限期不能完成项目进度的,采用约谈、通报等形式督办。
第十七条 确实因故需调整储备项目库项目名称、实施主体等信息的,由县商务局提出申请、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省级主管部门报请国家相关部门解决。
第十八条 县商务局在对项目主体审核过程中,要将信用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的流程,实行“应查必查”。在查询中发现项目主体已被列为严重失信名单的,不予支持相关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取消该承办企业的项目承办资格,向省商务厅报备纳入企业“黑名单”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项目验收
第十九条 项目建成投用后,县商务局按照要求进行验收项目的初步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报市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应编制验收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应如实反映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际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要求和工作建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限暂定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办法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舒城县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关于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我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实施舒城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健全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做到“事前有规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保障项目规范和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监管原则。坚持权责对等、“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通过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全面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打牢我县县域商业建设基础。
第二条 监管主要内容及要求。
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制定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监管方案,建立自查自纠、承办企业、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等监管工作台账。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对上级检查、自查等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加强项目资产的监督管理。县商务局建立完善的信息报送机制,按月报送信息,并形成季度、年度报告。
第三条 工作纪律。项目监管工作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管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进行监管、检查。
(二)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根据各级关于县域商业建设有关要求,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三)对监督管理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征得项目实施单位同意,不得将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数据对外提供或发表。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得向被评价单位索取、摊派任何费用,不得收受被评价单位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土特产等财物,不得接受被评价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五)自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限暂定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办法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