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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娱乐场所环境管理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03 00:00 信息来源:文广新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娱乐场所管理,有效治理我县娱乐场所环境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举一反三,促进全县娱乐市场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对群众反映的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落实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措施,促进娱乐场所依法规范经营,创造安静有序的生活环境和市场环境。

二、 整治重点

重点对全县范围内有噪声扰民隐患的歌舞厅、KTV、动漫城等娱乐场所进行集中整治。

三、 主要任务与职责分工

   (一)主要责任

立足于文化行政部门为娱乐场所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为环境噪声污染执法主体的实际,确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县文广新局与环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查处严重扰民娱乐场所违法行为,督促场所严格执行如下规定:1、证照(包括:《娱乐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环境保护批准文件》、《营业执照》)齐全,合法经营;2、娱乐场所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自觉依法规范经营,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二)职责分工

县文广新局负责查验娱乐场所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环保部门出具的场所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批准文件,督促证照不全的娱乐场所立即申办相关证照,查处娱乐场所违反规定营业时间从事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其他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予以协助配合。

四、 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5日前)。县文广新局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对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横向协调和动员部署,为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集中查处阶段(86-8月31日)。一是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协调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执法人员,以严重扰民娱乐场所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有关娱乐场所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二是积极参加县其他各部门组织的多部门联合检查行动。三是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拒绝配合执法、拒不整改问题的违法娱乐场所进行曝光。

(三)长效管理阶段(9月以后)。县文广新局与环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切实加强娱乐场所源头把关工作,严禁在居民小区周边特别是居民楼内开办娱乐场所,避免产生新的扰民污染源。相关执法部门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对娱乐场所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各类违法问题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导制止、及时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整治娱乐场所噪声扰民污染,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是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具体要求和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思想重视、行动积极,措施有力、务求实效。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文广新局成立娱乐场所环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万红兵 县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钟能林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石建国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 员:周磊、赵炜、杨桂芳

(二)联合执法,加大力度。

此次专项整治,既要集中力量整治娱乐场所噪声扰民这一重点,又要借机综合整治娱乐场所违法违规问题,规范娱乐场所经营行为。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能和整体联动效应,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增强整治效果。

(三)落实责任,建立长效。

县文广新局要严把新建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关,严禁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不得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地点设立娱乐场所。及时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整改、停业、搬迁或关闭。不定期配合环保部门对娱乐场所进行边界噪声环境检测,对噪声检测不达标的娱乐场所,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不予办理年度审核或换发许可证。

舒城县文广新局    

20188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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