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文化旅游市场各经营场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和《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通知》(六文旅管〔2020〕41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展,我局自即日起至明年三月在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全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消除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整治和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省、市、县两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整治内容及重点
(一)整治内容:全县范围内所有网吧、歌舞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电影院、图书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及星级宾馆、景区、公共体育场馆。
(二)整治重点: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核和消防安全检查;2.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4.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5.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损坏或标识错误;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损坏,灭火器材过期失效;7.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是否健全,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8.电线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明火煮饭取暖现象等。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自查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6日)。召开专项会议,成立工作领导组并传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经营户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摸排各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3月25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各单位、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成立检查组,对县区内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重点治理整顿网吧、歌舞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的,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逾期不能整改的,报请上级升级挂牌督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5日-3月31日)。对此次行动进行总结验收,收集活动资料、整理相关数据、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下步长效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火灾防控工作。要立足于主动防范,在日常监管中要把安全检查做为重要检查内容,主动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凡在前期检查中发现制度不健全、管理松懈、秩序混乱、问题突出和安全隐患严重的场所或单位,一律列为整治重点。对于重点场所或单位,要会同公安、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督促检查,直至安全问题解决、安全隐患消除;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坚决关闭;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处重罚,直至吊销许可证,杜绝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要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会议等形式,对文化市场从业人员和民众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坚持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重要情况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县文旅体局办公室。
附件:《关于成立舒城县文旅体局冬春火灾防控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0年12月7日
附件:
关于成立舒城县文旅体局冬春火灾防控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为确保我县今冬明春文化旅游行业发展平安稳定,进一步推动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舒城县文化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如下:
组 长: 万红兵 县文旅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邦雨 县文旅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汪 宏 县文旅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钟能林 县文旅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建国 县文旅体局党组成员、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组 员: 朱观照 县文化馆馆长
张兰英 县图书馆馆长
奚 明 县文物管理所所长
杜敬宇 县电影院经理
徐 勇 县电影公司经理
潘 伟 县文旅体局办公室主任
周 磊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方 健 县文旅体局体育股股长
路增祥 县文旅体局旅游股股长
赵 炜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办公室主任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