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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文旅体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23 16:46 信息来源:舒城县文旅体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精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特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改进和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单位政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

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

三、政务公开的范围

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文化工作中直接面对社会、面向基层,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主要工作事项必须主动公开;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重大事项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也必须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四、主动公开内容

在本机关门户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本局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精准扶贫、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

五、公开形式

一是网络上公开。及时将我局承担的各种职能、职能股室设置、局属各单位的职能在舒城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并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全面准确地更新公开内容;二是电视上公开。各种工程项目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并在县电视台发布采购公告,滚动播放。三是会议上公开。将财政资金分配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配方案,做到阳光操作,公正、公平、公开。四是在宣传手册上公开。编印宣传手册和服务指南,分发至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五是公开栏上公开。各种专项资金分配的政策依据、分配标准、资金数额、办理手续、办理的程序及时在公开栏上进行公开。

六、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七、本制度由县文旅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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