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2023年,我县开展了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经推荐申报、资料初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拟推荐县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名,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8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以邮戳日期为准)。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并提供详实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564-8627847;
通讯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文化广场会展中心四楼;
邮编:231300。
特此公示。
附件: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
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
(共2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1 |
汤光升 |
男 |
1939.11 |
周瑜故事 |
舒城县非遗保护中心 |
2 |
胡玖凤 |
女 |
1958.03 |
晓天蒲扇制作技艺 |
舒城县非遗保护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