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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8号提案答复的函(协办)

发布时间:2023-03-23 09:14 信息来源:舒城县文旅体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县住建局:

金鸣委员提出的《关于城区建设高质量休闲文化广场的建议》收悉。近年来,我县群众性休闲文化活动十分活跃,广大群众利用院落街头广泛开展健身操、广场舞、太极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但老城区的舒怡广场、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与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经局党组研究,我局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重视休闲文化场所建设。休闲文化场所建设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城市发展。县委、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将休闲文化场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建设力度,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在城市规划修编中,将休闲文化场所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利用我县现有的资源设施,合理进行布局。同时,将住宅小区建设与群众休闲活动场地建设统筹考虑,使居民能就近开展文体活动,适当分流人群。

三是强化责任,加强休闲文化场所的管理。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现有休闲场所的管理,加强对场所基础设施的保护和维修,维护正常的秩序。对现有休闲文化场所适时进行扩建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小型广场安装健身器材,为健身群众提供方便。

请贵局将我局办复意见转达金鸣委员,谢谢。

办复类型:A

联系单位: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联系电话:0564-862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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