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县直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充分发掘我县优秀文艺作品创作人才和表演人才,创作出更多深受群众喜爱、接地气的文艺作品,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大地欢歌 龙舒新韵”2023年舒城县首届原创文艺作品展演暨全县文艺调演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舒城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舒城县文化馆
二、作品类别
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小品等艺术门类。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前, 具体展演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励4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3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2000元。
五、活动对象
全县文艺创作爱好者。
六、作品要求
(一)由群众文化工作者或业余文艺爱好者创作、编排、辅导、演出的原创作品。以往参加过省市级比赛,但未获得一等奖,经过打磨、加工、修改、提高,均可参加评选。
(二)作品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讲述百姓故事;提倡小型多样、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力求雅俗共赏;体现时代特征以及地方特色;符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
(三)音乐门类的独唱、重唱(组合)、小合唱长度一般不超过5分钟,人数不超过16人;合唱长度一般不超过6分钟,合唱队员不超过 50 人;独奏、重奏、合奏、表演唱长度不超过8分钟,人数不超过16人。
(四)舞蹈作品的长度不超过8分钟,人数不超过16人;广场舞人数不超过50人。
(五)戏剧作品的长度不超过15分钟,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
(六)曲艺作品的长度不超过10分钟,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
(七)小品作品的长度不超过10分钟。
大力倡导作品创新,杜绝剽窃抄袭,有出现版权纠纷或侵权行为,一切责任由作者和选送单位自负。
七、报送方式
(一)各乡镇至少报送1个作品(门类不限),其他单位报送数量和门类不限;
各单位报送参赛节目时需填写作品报送表,报送表格每项必须填写;同时需交音乐作品(声乐、器乐)的乐谱(总谱)一式2份,舞蹈作品的创作文本一式2份,戏剧、曲艺作品的剧本一式2份,纸质版交至县文化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650701405@qq.com。
(二)参加展演的团队或个人将作品发到指定邮箱1650701405@qq.com,供主办方审核。
联系人:孔维维,0564—8627171,18297475575
附件:《“大地欢歌 龙舒新韵”2023年舒城首届原创文艺作品展演暨全县文艺调演报送表》
中共舒城县委宣传部 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