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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舒城金蔷薇彩色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没有建立印刷品保管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舒)文综当罚字〔2024〕C-000002号】

发布时间:2024-04-19 16:38 信息来源:舒城县文旅体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舒文综当罚字〔20242

行政相对人名称:舒城金蔷薇彩色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没有建立印刷品保管制度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印刷品保管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给予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4419

执行结果:本机关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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