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舒文综当罚字〔2024〕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舒城金蔷薇彩色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没有建立印刷品保管制度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印刷品保管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给予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4月19日
执行结果:本机关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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