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舒文综罚字〔2025〕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舒城县未来世纪游艺厅(张玉梅)
违法事实: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游艺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八条予以处罚。”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经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行政处罚案件查询,该单位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违法行为,属于第一次被查处,适用《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第二部分涉及娱乐场所的违法行为序号12所列情形:“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第一次被查处,罚款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应依法给予“罚款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5月21日
执行结果:当事人已于2025年5月21日自行缴纳了罚款,履行了处罚决定,并改正了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