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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舒城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规划(2015-2017年)》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08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健康舒城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方案(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6月29日
健康舒城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方案(2015—2017年)
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科学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15年度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函〔2015〕436号)及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皖卫宣传〔2015〕13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舒城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活动周期为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每年设定不同主题。2015年活动方案如下:
一、2015年活动目标
(一)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开展科学就医、健康素养、无烟生活、慢病预防、爱国卫生五个方面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城乡居民科学就医、健康素养、无烟生活、慢病预防、爱国卫生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和科学就医行为,引导公众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推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尊重科学、尊重医学和医务人员的社会风尚,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二)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模式,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三)树立健康促进工作的意识,在全县形成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氛围,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2015年活动主题为“科学就医、健康素养、无烟生活、慢病预防、爱国卫生”,全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将围绕这一活动主题开展一系列健康促进和科普宣传活动。
三、活动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四、主要内容
(一)制订活动实施方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成立本级活动领导小组、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实施、资料收集和效果评估。广泛动员社会各机构、团体力量的参与。
(三)开展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响应、主动作为,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相关活动。
(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实施科学就医的主体作用。结合医疗卫生综合改革,逐步推进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预约挂号、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等制度,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就医理念。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卫生管理条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优质服务意识和能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实行病种规范化治疗,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发挥服务窗口作用,普及科学就医知识,引导群众科学就医。在医疗卫生机构内设置科学就医宣传栏,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材料,与媒体合作或走进社区开展各类科学就医宣传教育活动。
健康教育机构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将活动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举办一期以科学就医核心信息为主题的巡讲活动;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场所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向群众宣传健康知识,引导公众形成科学就医理念和行为。
(五)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在制作和发放的宣传材料、现场咨询活动、健康知识讲座及个性化健康教育中纳入相关信息和活动主题,动员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在社区居民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流动人口、慢性病病人等特殊人群,营造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六)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为契机,建设健康单位、健康小屋、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一条街等健康促进场所。
(七)积极开展无烟环境创建活动。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不送烟的社会风气,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领导干部主动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严格遵守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无烟公共场所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无烟环境。
(八)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要积极争取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健康教育核心信息进行广泛宣传,对所开展活动进行深入报道,做好舆论引导。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该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专项经费,选派专人负责,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要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提高群众参与度,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就医观念,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科学就医行为。
(二)县疾控中心要积极发挥主导和引导作用。
(三)邀请市级健康素养巡讲专家来我县开展健康素养巡讲活动,起到示范和带教作用,
(四)各单位及时上报活动开展和进展情况,每年12月10号将年度工作总结和活动总结表报送至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附件3)。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县卫计委防保股:方发松, 联系电话:0564-8665265
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张大政,联系电话:0564-867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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