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优化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舒城县位于安徽省中部、大别山东麓、巢湖之滨,江淮之间,是合肥、六安、安庆三市交汇处。2015年全县总面积2092平方公里,其中2015年市区面积26.1万平方公里,人口102万,2015年全县常住人口76.4万,总户数约30.8万户,辖21个乡镇、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一个旅游度假区。预计到2020年人口将达到78.7万,年人口增长率约为0.66%。
经济社会发展迅速。2015年,全县城镇化率47.8%,人口出生率8.22‰;地区生产总值(GDP)158.52亿元,财政收入15亿元,较2010年分别增长 66.2 %、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99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26元,按可比口径计算,较2010年分别增长35%、46.2%。
居民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十二五”期间,全县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2015年,全县婴儿死亡率3.8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33‰,孕产妇死亡率0/10万,三项死亡率较2010年分别下降44.1%、35.8%、100%,均低于安徽省及全国水平。
卫生资源总量上升较快。 2015年,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64个,其中医院3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人员 2214 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12名;床位数1990张,执业(助理)医师数1019人,注册护士903人,公共卫生类别医师65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2.6张、执业(助理)医生数1.33名、注册护士数1.18 名,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1.7名。较2010年分别增长57.9 %、66.7%、 38.2%、。执业(助理)医师本科以上学历占32.1%,注册护士大专以上学历占49%,卫生技术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占23.4%。
医疗服务利用率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县住院人次由25000人次增加到38956人次,门急诊人次由280000人次增加到487374人次,手术由6500台次增加到9330台次,业务收入由1.3亿元增加到3.14亿元,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得到极大改善,服务能力也有了大幅提高,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次增长了33%,住院人次增长了25%,医疗服务收入增长了44%,筑牢了基层卫生保健的网底。医疗业务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县中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加快推进“三名工程”发展战略,针灸推拿科和肛肠科已发展为重点中医特色专科,肝病、不孕症和脾胃病分别被批准为市级重点中医专病门诊,骨伤科被批准为六安市重点专科和省重点(建设)专科。医院开展中医技术服务项目48 项,拥有磁振热、多功能腰椎牵引治疗床、骨质疏松治疗仪、中药熏蒸治疗仪、中医体质辨识健康管理系统等中医诊疗设备,为我县中医药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52%的乡镇卫生院、19%的村卫生室、70%的社区卫生机构配备有中医药设备,能够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明显地提升。
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增长明显。第五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安徽省农村居民两周患病率为21.5%,与全国2008年的17.7%相比,农村居民两周患病率有明显上升,两周患病主要以慢性病持续到两周内为主,占78.1%;高血压、糖尿病、椎间盘疾病已经成为威胁城乡居民健康主要的三种疾病。由于居民收入和健康意识的提高,舒城县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正在不断上升。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2015年,县乡传染病疫情监测网络基本完善,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手足口病、甲型流感等重大疫情应对得力,防控到位,地方病和慢病防控成效明显。全县已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5家,占应建门诊的23%。国家免疫规划12种疫苗接种率达到99%以上。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稳步推进,临床医疗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院前急救网络正在不断健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资源的增长速度逐渐跟不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直至2015年末,全县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3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18人,各项指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安徽省千人口执业医师1.75,注册护士1.94),处在全市中等偏下水平(六安市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7,注册护士1.45);专科医院发展滞后,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服务领域资源短缺。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从分布结构上,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县级医院。从学科发展上,专科发展相对较慢,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老年康复等专科仍较为薄弱,其他专科优势不明显。从中西医发展上,中医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仍需进一步彰显。从人员结构上,医护比1:0.89,和全省1:1.11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公共卫生人员严重不足。办医结构上,2015年全县社会办医床位数占全县总床位的4%,多元化办医格局需进一步加强。
学科建设缺乏系统性规划和政府投入,发展速度较慢,学科整体实力与技术水平存在“强项不强”问题,临床科研整体水平偏低,创新后劲不足。同时,人才引进机制和培养体制不健全,培养方式落后,学术梯队建设存在断层或后继乏人的现象。技术创新、科研活动缺乏必须的基础条件支撑,实验条件、科研条件及相关设备等亟需改善和加强。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日益突出, “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机制未建立,医保、编制、人事等方面的改革较为滞后,限制了改革的进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依旧存在,以医院为中心的服务提供模式仍未改变,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尚不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尚未有效建立;同时医改在推进过程中面临诸多难题,如村医待遇低,积极性调动难;基层卫生运行机制不健全,潜力挖掘难;基层卫生技术人才招不进、留不住的问题突出,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削弱;社会办医发展瓶颈多,人才、职称、融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政策限制较多。
目前全县卫生事业投入相对较低,卫生筹资机制不够健全,部分群众就医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公共卫生投入结构不尽合理,资金较多投入到县医疗机构,而投入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居民个人的资金所占比例较小。经常性卫生投入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医疗机构运营维护投入缺乏保障。
表1 舒城县主要卫生资源配置水平与全市和全省的比较
主要卫生资源配置指标 |
全省(2015年) |
全市(2015年) |
舒城县(2015年) |
每千人口床位数 |
4.35 |
3.70 |
2.60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1.75 |
1.70 |
1.33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1.94 |
1.45 |
1.18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1.20 |
1.25 |
1.70 |
表2 舒城县主要卫生资源配置水平与全市各地区的比较
地区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每千人口床位数 |
六安市 |
1.70 |
1.45 |
3.70 |
六安市区 |
2.21 |
2.06 |
4.80 |
霍邱县 |
1.27 |
0.90 |
3.10 |
舒城县 |
1.33 |
1.18 |
2.60 |
金寨县 |
1.44 |
0.89 |
3.20 |
霍山县 |
1.72 |
1.54 |
3.70 |
注:安徽省相关指标来源于安徽省卫计委官方网站,六安市相关指标来源于安徽省统计年鉴。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全国贫困县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面对“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新常态、新要求,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逐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实现民族复兴、增进人民福祉的高度,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刻论述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工作方针、重点任务。这是全党全社会建设健康中国的行动指南,更是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实践号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健康与卫生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新时期舒城卫生领域发展的战略宏图。
“十三五”时期是打造健康中国、健康安徽的重要机遇期,舒城县为响应新时期的发展战略,打造“健康舒城”,紧跟时代潮流,抓住珍贵机遇期,必将积极规划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更好地造福于广大人民。《健康中国建设规划(2016-2020年)》在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调整、拓展服务内涵、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等方面发挥促进作用。“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将划分为三个区域设置区域医疗中心,六安作为皖中医疗服务区内的重要城市,也是卫生事业发展的成长类城市,需不断引导卫生资源向薄弱区域和薄弱领域倾斜,增强卫生资源的综合服务能力。舒城县作为合肥、安庆、六安三市的中间地带,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随着综合医改的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地,必将打破阻碍全县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分配的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在健康保障、服务提供、健康状况方面的差距,解决公立医院无序扩张、公益性淡薄、基层机构发展滞后、健康保障缺乏合力等问题,实现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城市化进程加快直接导致老龄人口、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将从总体上改变舒城县的人口结构。“全面二孩”政策也将进一步推动人口增长,人口发展的各种因素加重了卫生服务供给和卫生资源调整的需求。随着人口老龄化及居民生活方式的快速转变,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主要的健康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这些新情况要求卫生系统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医疗服务的多种需求。
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培育“互联网+”生态体系,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形成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新业态,已成为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必然选择;充分利用远程诊断手段,提升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诊疗手段,转变诊疗模式,留住患者。
近年来,舒城县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潜力大大增强,城乡卫生保健水平差距有所缩小。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仍未得到根本扭转,主要表现在: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集中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卫生机构没有一支稳定的、具有较高学历和适用技术的人才队伍,适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尚不完善;城市大型设备总量增长较快,而农村基层卫生单位仍然难以及时获得适宜配套设备。在卫生资源空间布局上,城区中心地段医疗机构过于密集,而新建住宅小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城乡结合部相对缺乏医疗网点,滞后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也滞后于各辖区居民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卫生资源配置的失衡,导致了卫生服务功能的错位和供给的失衡,县城大医院病人拥挤,承担了本应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卫生院诊治的常见病或健康检查工作,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从总体上降低了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统领,以人群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打造“健康舒城”为目标,以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为核心,以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转变卫生计生发展方式,以健康促进为中心,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卫生计生保障。
坚持立足实情,补齐短板。从实际出发,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调整,盘活存量、发展增量、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积极探索符合医改要求、具有舒城特点的健康服务模式。同时以补齐短板、突破瓶颈为落脚点,促进医疗卫生系统均衡发展,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需求导向,优化配置。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补强短板、夯实基础、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
坚持公平可及,兼顾效率。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坚持层级分明,均衡发展。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模式转变。以创新为动力,以建立“健康舒城”为目标,大力实施“创新兴卫”发展战略,抓住主要矛盾,运用创新思维推动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和医疗模式的转变,积极探索符合医改要求、县情发展,具有舒城特点的符合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模式。
“十三五”时期,坚持“稳增长、优布局、调结构、补短板、提效率”为主线,做到统筹兼顾、分级分类规划、均衡发展、辐射带动,按区域地理位置和经济社会区域发展现状,努力实现以“一主三分五次”为内涵的总体布局,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主”:建设以县医院、县中医院、城关镇卫生院为主的县域综合医疗中心,加强县域医疗中心卫生服务能力,向周边地区提供疑难病症诊疗、紧急救援和专科医疗服务,在临床学科、人才培养、医学科研、教学等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建设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县疾控中心为主的县域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三分”:在杭埠镇、万佛湖镇、晓天镇各建成一个具有院前急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一定专科特色的综合性医疗分中心,达到二级医院水准,辐射周边乡镇,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并承担基层医疗机构帮扶和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任务。
“五次”:以南港镇、柏林乡、张母桥镇、山七镇、汤池镇5所乡镇卫生院为基础,形成五个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主要承担起居民的一般疾病诊疗任务,与城区医疗中心和医疗分中心加强协同分工,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0年,全县形成较为完善的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县级医院为核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枢纽、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融医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于一体的新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经过总量控制,内部调整。到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达到3500张,每千常住人口达到4.7张;全县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达到5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为1.7、2.1、0.83人。全县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6岁以上;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5‰、9.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90/10万以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城乡达到99%以上;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合格率达95%以上;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水质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以上。
表3 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
2020年目标 |
2015年现状 |
指标性质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7 |
2.6 |
指导性 |
医院(张) |
3.3 |
1.7 |
指导性 |
公立医院(张) |
2.3 |
1.6 |
指导性 |
县办医院 |
2.3 |
1.6 |
指导性 |
其他公立医院 |
—— |
—— |
指导性 |
社会办医院 |
1 |
0.1 |
指导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
1.4 |
0.9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7 |
1.33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1 |
1.18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83 |
0.05 |
指导性 |
医护比 |
1:1.25 |
1:0.8 |
指导性 |
县办医院床护比 |
1:0.6 |
1:0.4 |
指导性 |
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见图示)。各机构按照县(区)、乡镇(街道)、村3个层级梯度配置。县及以下机构设置,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承担跨区域中心职能的县办机构分区域统筹考虑,重点布局。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
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诊所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精神卫生管理、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等机构。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
乡镇卫生院 |
公立医院 |
社会办医院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医 院 |
村卫生室 |
社区卫生服务站 |
县级综合医院 |
县级中医医院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妇幼保健机构 |
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
采供血机构 |
急救机构 |
其他 |
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7张,其中县办医院床位每千常住人口达到2.3张;基层医疗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1.4张;预留社会办医院床位每千人口1张。原则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占当地总床位比例不得低于20%,社会办医院床位不得低于25%;公立医院床位数(含妇幼保健院床位)占当地总床位比例不超过55%。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同时,可以按公立医院床位15%的比例规划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床位。
建立公立医院规模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逐步压缩床位,调整床位功能结构向医养结合、康复、教研等转变,或将部分病区社会化整体转型,同时鼓励资源向基层、向农村延伸。
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7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1人,医护比达到1∶1.25,县办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
其中,医院人员配置要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加快县级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建设。以区域卫生信息化规划为指导,整合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到2020年,打造集城乡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管理、卫生应急、电子病历、远程会诊、网络教育、社区卫生及居民健康档案、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基本建成满足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标准统一、开放高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转变信息化医疗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就医和结算,以信息化建设促进提高卫生改革与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覆盖全县各级各类医院。
制定临床专科建设发展规划,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开展县医院、县中医院、城关镇卫生院重点专科建设。到2020年,争取50%以上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馆,3个县域医疗分中心各建成1个市级重点专科。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发挥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全县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
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强化特色技术管理,以特色学科为龙头,以优势学科为重点,引进先进医学技术,力求技术上有特色、设备上有优势、人才上有梯队、发展上有后劲。
第十二节 医疗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制定大型设备配置规划,加强大型医用设备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规和举债装备,适度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条件。推进区域影像中心、临床检验中心、远程医疗中心、医院后勤社会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检验检查标准体系,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
计划到2020年,县医院配置CT 3台,核磁1台,DSA 1台,LA 1台以及四维彩超、高压氧舱、冰冻切片等设备;县中医院配置CT 2台,核磁1台,DSA 1台,LA 1台;城关镇卫生院配置CT1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备四维彩超、疾病筛检先进设备;医疗分中心配备CT和腔镜系统;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医疗服务能力较好的配备腹腔镜设备。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公益性服务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发挥主力作用,同时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规划设置要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对于需求量大的专科医疗服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相应的专科医院。
表4 2020年舒城县公立医院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等级 |
床位(张)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
1 |
舒城县人民医院 |
二级 |
三级 |
1000 |
1200 |
100000 |
150000 |
2 |
舒城县中医院 |
二级 |
巩固二甲 |
237 |
500 |
12360 |
35000 |
3 |
舒城县妇幼保健院 |
|
二级 |
60 |
200 |
11000 |
20000 |
合计 |
1297 |
1900 |
=SUM(ABOVE) 123360 |
=SUM(ABOVE) 205000 |
舒城县人民医院是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十三五期间,县人民医院要加快能力提升,床位达到1200张,争创三级医院。建成全县肿瘤综合治疗中心、临床影像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疗急救中心、重症医学中心、医院后勤管理社会服务中心、远程医疗中心、医学康复中心、临床医学教学基地和科研基地,成为皖中发展地带的综合性医疗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发挥医疗、教学、科研等龙头作用,承担全县疑难病的诊治、急重症的抢救、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技术指导职责。
重点发展1-2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市级重点学科,15个县级重点学科,医疗技术能力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
表5 舒城县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规划
项目 |
学科数量 |
学科名称 |
|
2015年现状 |
省级 |
—— |
—— |
市级 |
1个 |
神经外科 |
|
2020年规划 |
省级 |
1-2个 |
神经外科 |
市级 |
5个 |
神经外科、泌尿外科、普外科、儿科、肿瘤科 |
“十三五”期间,舒城县中医医院要加快新院区建设步伐,力争2019年投入使用。医院占地面积达到43亩,医疗用房面积达到6.1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达500张,床位使用率90%以上,三级以上手术率占比达到30%以上,平均住院日控制在6.5天以下。
启动人才兴院战略,积极引进医学硕士等以上高端技术人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达到88%以上,其中中医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达到62%以上,大力培养专科护士和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
加强二级学科能力建设,提高专科水平。增设血液净化专业、肿瘤(放疗)科、康复科、重症监护病房(ICU)、老年病科等。加快新技术应用,开展鼻窦内窥镜技术、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 24小时动态心电图检查技术,泌尿科开展经皮肾镜和输尿管镜技术。
实施“三名”工程,加大重点专科建设力度。骨伤科、肛肠科、推拿科、康复科作为省、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儿科能力提升。到“十三五”末,重点科室拥有1—2名学科带头人,3-5名技术骨干和学术继承人,一级科室形成不少于3个中医特色明显、临床疗效显著的中医优势病种。
突出中医特色,以“冬病夏治”和“冬令膏方”为起点,拓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内容和范围。大力开展以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人体调理为主要内容的儿童和中老年保健服务,做强我院中医养生特色服务。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开展中医临床路径工作,到2020年,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和按临床路径管理的出院病人达到规定数量和比例。
“十三五”期间,建设一所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填补精神卫生医疗服务领域的空白。引进社会资本与县妇幼保健机构合作建设妇产科、儿科专科医疗机构,弥补妇儿专科医疗能力的不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诊所等。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一)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政府在每个乡镇设置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可以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建设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晓天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成为二级医院,作为区域医疗分中心,南港、柏林、张母桥、山七、汤池5所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区域性医疗次中心。可以根据医疗服务能力发展选择建设成二级医疗机构。其他乡镇卫生院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逐步转变服务方式。
(二)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政府支持、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到2020年,全县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达到320个,开展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随着农村交通面貌的改善和城镇化发展,村卫生室可逐步减少或合并,城关镇或建制镇附近村卫生室应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化。
(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根据需求设置,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由市场调节,依法依规监管,举办中医诊所优先。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占比,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当地床位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应达到4人以上,其中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不得低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25%,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应与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坚持功能健全、技术改善、能力提升、共用共享的原则,提高设备利用效率。
(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备配备。应符合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备配备标准,支持医疗服务能力较好的乡镇卫生院合理配置CT、DR、彩超、腹腔镜、全自动生化仪等医疗设备。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备配备。应符合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有关规定。
表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划一览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现有床位 |
规划床位 |
建筑面积(m2) |
1 |
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30 |
3500 |
|
合计 |
—— |
30 |
3500 |
表7 乡镇卫生院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现有床位(张) |
规划床位 (张) |
现有业务用房面积(m2) |
在建业务用房面积 |
规划业务用房面积(m2) |
1 |
城关镇卫生院 |
100 |
200 |
8000 |
|
25000 |
2 |
百神庙镇卫生院 |
15 |
30 |
2000 |
|
2000 |
3 |
柏林乡卫生院 |
80 |
99 |
4200 |
|
6200 |
4 |
春秋乡卫生院 |
30 |
30 |
1300 |
1400 |
2700 |
5 |
干汊河镇中心卫生院 |
50 |
50 |
3980 |
|
3980 |
6 |
高峰乡卫生院 |
20 |
20 |
1300 |
550 |
1850 |
7 |
杭埠镇卫生院 |
30 |
30 |
1025 |
|
1025 |
8 |
河棚镇中心卫生院 |
40 |
50 |
3800 |
|
3800 |
9 |
庐镇乡卫生院 |
20 |
30 |
2242 |
|
2242 |
10 |
南港镇中心卫生院 |
30 |
60 |
3240 |
|
3240 |
11 |
千人桥镇中心卫生院 |
38 |
50 |
1700 |
|
2700 |
12 |
阙店乡卫生院 |
30 |
30 |
2800 |
|
2800 |
13 |
山七镇卫生院 |
20 |
60 |
2580 |
|
2580 |
14 |
舒茶镇卫生院 |
20 |
30 |
2880 |
|
2880 |
15 |
汤池镇卫生院 |
20 |
60 |
1780 |
|
5300 |
16 |
棠树乡中心卫生院 |
40 |
40 |
2500 |
|
3500 |
17 |
桃溪镇中心卫生院 |
26 |
30 |
3300 |
|
3300 |
18 |
万佛湖镇中心卫生院 |
35 |
99 |
1640 |
|
5500 |
19 |
五显镇卫生院 |
24 |
30 |
2600 |
|
3200 |
20 |
晓天镇中心卫生院 |
30 |
99 |
3186 |
|
5500 |
21 |
张母桥镇卫生院 |
28 |
40 |
3090 |
|
3090 |
合计 |
=SUM(ABOVE) 726 |
=SUM(ABOVE) 1167 |
=SUM(ABOVE) 59143 |
1950 |
=SUM(ABOVE) 92387 |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大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我县举办医疗机构,增加补充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政府相关部门完善落实优惠政策,积极消除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现有的杏林医院要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功能,提高技术水平,突出医养结合特色;在杭埠镇设置一所由社会力量举办的二级综合医院,作为县域医疗分中心;在棠树乡设置一所社会办精神专科医院。
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设置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有效补充,应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医疗需求,同时也有义务承担政府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指令性任务,参与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表8 2020年舒城县社会办医院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等级 |
床位(张)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
1 |
杏林医院 |
舒茶镇 |
一级 |
一级 |
80 |
80 |
5400 |
5400 |
2 |
综合医院 |
杭埠镇 |
—— |
二级 |
|
300 |
|
27000 |
3 |
精神专科医院 |
棠树乡 |
—— |
一级 |
|
99 |
|
3000 |
合计 |
|
479 |
|
35400 |
(一)总体功能定位。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二)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一)总体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县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2020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标准》要求,切实提升县级疾控机构防控能力,完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承担辖区内处置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任务,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三)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能”的原则,整合现有的卫生、计生执法机构、人员与职能,组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到2020年,建立“网络健全、权责一致、运转高效、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建立一支政治素质优、执法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和办事高效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开展卫生计生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到2020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二级妇幼保健院的标准建设,加强内涵建设,优化全县计划生育服务和卫生服务资源,整合乡镇卫生机构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五)血液机构。设置县级采血点1个,单采血浆站1个。
(六)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在棠树乡境内设置一所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承担全县精神疾病的日常诊疗和重性精神病病人转诊工作。同时指导全县医疗机构开展精神卫生工作。
(七)急救机构。设置县急救指挥中心1个,在晓天镇、万佛湖镇、河棚镇依托乡镇卫生院设置急救站(点)3个,全县建成统一的医疗救援指挥平台,实现日常院前急救统一调度,急救网络医院就近施救的高效机制。依托县级医院设立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
(八)卫生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初步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能力明显增强,卫生应急综合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一)总体设置。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配备应满足工作需要,争取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标准优化疾控编制,合理配备工作需要的公共卫生人员,疾控中心编制人数至少增加到50人。
(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按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需配置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编制80个,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75名,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探索推行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
(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到2020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建成二级妇幼保健院,编制数人员数达到150人。
(五)血液机构。根据全县采供血年业务量及发展趋势,到2020年县采供血机构编制人员数达到10人以上。
(六)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七)急救中心。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配备人员数量,计划到2020年,县急救中心人员编制数达到80人。
以满足公众服务和行政监管需求为导向,建设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用、健康信息资源统一融合、健康数据共享交换。
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发展需求,促进卫生计生科学发展,涵盖数据、应用、管理、安全等方面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统一建立人口健康数据元值域代码数据库,实现与相关业务领域信息标准协同;完善业务术语标准、各类数据集标准、统一接口标准,完善信息化标准应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人口健康信息系统标准统一、有效互通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联通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系统,以服务居民为中心,支撑六大业务应用,支持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健康咨询等服务,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实时更新,满足居民查询个人健康档案需求。联通省级信息平台,满足跨区域业务协同需求。
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可对外授权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对内努力提升临床和基础医学科学研究水平,实现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信息共享,支撑人口健康战略决策和精细化服务管理。
一、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包含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址、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户口性质等基本内容,存储并建立全员人口注册和索引信息库,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的实时动态管理。
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包含居民人口统计学信息,家庭档案、个人档案、健康体检、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规划免疫、老年人管理、慢性病管理、传染病管理、社区康复、诊疗信息等内容,存储居民医疗服务结果记录的电子健康档案基本信息,提升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应用服务水平,满足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查询、增强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能力。
三、电子病历数据库。包含人口统计学信息、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入院记录、住院用药记录、出院记录、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等内容,存储居民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等信息,实现医院内部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公立医院行为监管,体现公益性。
统筹建设和深化涵盖卫生计生各项业务领域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重点业务应用系统,不断推动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医疗医保体系信息共享及药品供应保障的强化与及时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视联网、智能卡等新技术,实现分级管理,数据同步,协同应用,有效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化业务应用水平。
一、公共卫生业务应用系统。包括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健康、食品安全、血液管理、综合监督、卫生应急决策信息系统,以及卫生计生门户网站和服务热线,实现分级管理、数据同步、协同应用,推动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计划生育业务应用系统。包括计生站HIS管理系统、计划生育手术信息系统、妇女病普查管理系统、孕前优生评估管理等系统,具备出生人口信息采集、人员档案管理、计生的服务法规和计生政策查询、监测预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功能,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
三、医疗服务业务应用系统。包括中西医电子病历、远程医疗(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培训等)、区域影像、区域检验、预约诊疗、医疗服务流程管理、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临床路径管理、分级诊疗管理、抗菌药物处方管理、标准处方集等功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安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四、医疗保障业务应用系统。包括医保资金结算、监管和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医保管理经办机构网上实时监控,提供住院患者网上查询窗口,强化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加强医保业务运行监控和信息决策支持,促进医疗、医保体系信息共享。
五、药品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建立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应用信息系统,支持基本药物管理和使用,支持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物流配送、使用管理,强化及时监管,提供库存报警和自动提醒功能,以及对药品批号和有效期进行管理和更新。
六、综合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等公共领域的大量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提升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卫生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利用,实现对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业务工作、财务管理、内部运行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支撑卫生计生战略决策和政策规划。
建设覆盖全县的卡注册管理中心(行政管理机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制卡机构以及银行间的居民健康卡专网,建立健全居民健康卡卡管系统和居民健康卡密管系统,改造卫生计生机构信息系统;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有效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坚持居民健康卡的专属、通用、交互和开放功能,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地区、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促进居民个人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更新,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的管理,构建优化、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方便居民享受连续、高效、便捷的卫生计生服务。
丰富远程医疗技术服务应用,在县级医院建立病理、质控和影像中心。整合以县级医院为主体的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完成以政府为主导的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实用的远程会诊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教育等远程医学服务,实现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网络即可享受高端优质资源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深入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统一医院信息化功能规范和信息标准,继续推广以HIS、LIS、PACS为主体的医院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新建或改造医院业务应用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药品管理、医药价格管理、绩效考核、综合业务管理等内容;初步形成基于医院信息平台覆盖所有业务和管理的完整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政府组成部门对医院运营的动态监管和实时监测。
加强医疗健康数据安全保护系统建设,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授权查看机制,提高防范网络攻击防护等级,做好数据备份,保护个人隐私。
加快信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一批、培训一批,实现每个医疗卫生机构中至少有一名能够熟练操作和运用健康信息服务系统平台的系统管理员。
以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以医联体为基础,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
县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重点发挥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县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探索县域一体化管理。鼓励公立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统筹中西医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综合服务能力,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社会力量可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等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加快实现与医疗保障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建立以覆盖主要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转诊指南,明确各层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目录、转诊指征和用药目录。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安徽省分级诊疗管理规范(试行)》,坚持尊重病人就医习惯和就近便捷原则,选择多家定点转诊医疗卫生机构,签署转诊服务协议,并设置或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转诊管理,提供预约转诊、病案交接和协调医保经办机构等服务。上级医院应明确下转患者接续治疗、康复治疗和护理方案,建立定期随诊制度。加快建设区域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逐步实行网上预约转诊、病案传送,并与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网络互连互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针对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推进全科医生契约服务,提供基本医疗、健康管理、转诊预约等服务。合理确定契约服务内容和费用,实行按签约人头付费,费用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个人可适当分担。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联防联控机制。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主动与医疗机构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给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开展,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要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主动协作配合。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的机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力量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强化自身能力,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确保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积极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整合县级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县级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成立舒城县医疗卫生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县卫生计生、发改、财政、人社、编制、国土、住建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委,负责区域卫生规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健全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体系。到2020年,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包括建立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换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富有生机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合理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从“办卫生”转向“管卫生”,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单位和所有制界限,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逐步实现卫生工作的全行业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促使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平、有序竞争,确保人民群众享有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医疗保健服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加大卫生执法力度。严把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准入关,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加大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的督查力度,规范医疗行为。不断改进医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大力实施“名医名院工程”。实行引进与自主培养相结合,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科带头人培养机制,抓紧培养临床医疗、中医药学等方面的中青年拔尖人才,覆盖主要学科领域,形成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学术威望、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学科带头人队伍。规划期内,积极引进省市级等学科带头人。规范配置医疗卫生机构人员。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基本医疗保障、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保障机制。根据中央、省、县的有关规定,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卫生事业投入,规范卫生事业补助范围和方式,要保证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新增政府卫生投入要重点用于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和基本医疗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