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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优化整合乡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7 16:43 信息来源:舒城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政办201635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舒城县优化整合乡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7   


舒城县优化整合乡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全县乡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工作,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优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依法管理,构建政府主导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基本原则

强化公益,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提高效能。

工作目标

通过乡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公共服务加强、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卫生计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优化整合服务资源,建立新的服务体系

“县整合、乡增强、村共享”方式,推进资源优化整合。

1.机构设置及职能。将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在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领导班子由县卫生计生委征求乡镇政府意见后任用。

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公共服务职能;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任务;负责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

2.人员经费整合。依据《关于组建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通知》舒编〔201626《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六卫字〔201582文件精神,将原乡镇计生服务所差拨身份人员划转到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原乡镇计生服务所离退休人员、编外聘用人员一并划入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所需相关经费由财政按标准予以保障。各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配备按县编办核定的人数为准,同时按人员比例设置相关技术岗位。

合理利用和配置服务资源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工作力量弱的地方可适当加强。整合过程中,既要贯彻中央、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精神,坚持精简的原则,又要保持人员队伍稳定,原则上应不少于整合前两个机构的编制总和,编制资源和人员配备要确保履行服务职能需要。

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切实承担起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程服务的职能,遵“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实行防治结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心理生理健康需求。

1.提高妇女保健服务水平。加强妇女健康管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剖宫产率,提高母乳喂养率。积极推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促进妇女常见病早诊断早治疗。

2.提高儿童保健服务水平。广泛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加强儿童营养改善和健康干预。

3.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提高避孕措施的安全性、有效性,减少非意愿妊娠。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规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

4.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水平。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覆盖率和产前诊断水平,逐步提高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率,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建立和完善配套工作机制

强化财政保障机制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共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财政保障。

完善机构建设机制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人群广,任务重,要切实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推进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健全人才培养机制

制定妇幼健康人才队伍规划,完善机构和人员准入标准;强化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培养;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吸引高素质人才,打造学科带头人。

完善考核监管机制

将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法及时审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执业资格,强化质量监管,强化考核评估。组织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优化整合工作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卫计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整合工作。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把整合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职能和机构整合到位、人财物划转充实到位、机构组建到位、各方面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整合过渡期间,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仍由原系统承担,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平稳过渡。

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属地负责原则,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做到有效对接、平稳过渡,保证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确保20169月底前全面完成。

严格改革纪律

在优化整合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确保涉及单位人心稳定,工作有序,任务落实。严禁整合期间在工作上相互推诿、扯皮,对因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导致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禁在整合过程中突击花钱,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强化舆论宣传

构建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整合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宣传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有利于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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