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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舒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7-07 10:15 信息来源:舒城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全县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或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卫健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制定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目标

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五、主要内容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县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县政府和县卫计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有关部门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解读股室:舒城县卫健委疾控股  解读人:陶海林  电话:0564-866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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