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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舒城县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28 17:35 信息来源:舒城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安徽省中医药条例》《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的通知》(皖发〔202011号)、《关于推进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持续提升服务能力的通知》(皖中医药服务秘〔20204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933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全面提升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为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提供强力保障,推动中医适宜技术在基层的推广应用,为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卫生健康委根据工作要求,认真研习国家、省、市关于中医药发展与传承、创新等政策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各项政策的制定意义,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经县政府审议,于928日正式印发《舒城县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方案》

四、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2.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3.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4.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政策支持力度;5.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五、主要内容

发挥中医院在中医药服务方面的龙头作用;补齐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短板;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开展中医馆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支持社会办中医机构;建立中医药人才引进聘用补助机制;组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继续扩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等。

六、创新举措

招聘急需的中医药类大学毕业生(含专科学历)、有资质中医药人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全日制本科且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进行面试考察直接录用。县级中医院引进外地国医大师、江淮名医(中医)等省级以上中医药专家开设名医工作室定期坐诊,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由县财政按照30万元/人、1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中医院一次性专项补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中医专长医师(不含借用),或返聘退休中医师,给予单位1.5万元/年·人经费补助。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2.强化政府投入: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3.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编制、宣传、发改、财政、医保、人社、市场监管、卫健等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不断扩大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项目范围,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中医药技术服务项目试点,探索慢性病中医药管理服务;加大中医药的宣传力度,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群众知晓率,形成群众信中医、用中医的氛围,为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奠定基础。

     政策解读机关: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医政股

   解读人:董选晴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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