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健康脱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重点工作
调整优化支持政策,进一步补齐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为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在“安徽省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县内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覆盖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服务“空白点”。继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加强对脱贫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与健康服务。采取县乡巡诊服务、上级派驻、邻(联)村卫生室延伸服务等方式,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规范实施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项目,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备配置水平。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提高脱贫地区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加强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配备中医医师,加强脱贫地区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将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二)强化考核评估。将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提高卫生健康行业和基层干部群众政策知晓度,取得基层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广泛宣传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取得的进展成效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