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卫健委机关各股室廉政风险点
一、办公室
1.公务用车是否按照规范批单或公务接待呈批单院分管领
导审批;
2.公务接待需主要领导审批,是否核定标准和就餐地点;
3.重大事项调查研究、目标绩效管理、重要文件起草等方面是否严格保密规定。
4.行政审批受理环节是否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5.审批环节是否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
二、人事科教股
1.招录各类人员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报分管领导同意,报主任办公会讨论,卫健工委会议审定,一切按章办事;
2.人事科职称、岗位晋级是否符合任职条件的报分管领导审阅,院办会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3.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现象;
三、财务股
1.财务科重大项目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医院“三重一大”管理规定办理;规范报销程序和手续,拒绝违规付款;
2.财务科付款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设立预付款登记簿,经办人签字确认负责付款,并收回报销发票;
3.工程、采购资金拨付是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是否存在以故意提前付款或拖延付款作为手段,索要、收受回扣行为。是否存在“小金库”“账外账”问题。
四、体改股(药政股)
1.承担组织医共体医院改革工作中是否以权谋私;
2.在基本药物管理中是否存在接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给予的回扣,或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问题;
五、卫生应急与疾病预防控制股(地方病防治股)
1.公共卫生资金、应急采购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
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问题;
2.在卫生应急、重大疾病防控、疫情处理、地方病防治工作
中是否拖延、瞒报、漏报。
六、医政医管股(中医药股)
1.医疗机构设置、执业注册、变更环节是否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注册变更。
2.对中医药管理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规章程序办事。
七、基层卫生健康股
1.在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接受服务对象吃请;
2.在健康脱贫工作中,村卫生室新建、维修、家庭医生签约指导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八、综合监督股(职业健康股)
1.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2.形成处罚建议环节是否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3.决定环节是否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九、妇幼与老龄健康股(健康产业股)
1.在组织实施妇幼与老龄健康工作中是否存在生冷硬推、与
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
2.在承担全县健康产业规划推进、政策制定和重大问题、重
大项目协调等工作中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特殊家庭帮扶等计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
十一、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宣传股)
1.在创建卫生县城工作中是否有发现问题瞒报迟报,怕得罪
人、当老好人现象;
2.在组织开展卫生城镇(村)、卫生单位创建考核工作中,
是否存在自定标准、吃拿卡要现象。
十二、纪检监察室
1.案件调查中是否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提前泄露案件线索,有案不查,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随意减轻处理结果;
2.在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调查案件过程中,是否积极配合工作,严格按要求执行保密制度。
十三、项目办
1.承担卫健系统基础建设的规划、申报、实施、指导、协调工作中,是否按规范程序进行。招标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招投标;
2.在建工程、竣工未决算工程的建设过程材料,相关参数、标书制定是否带有明显排他性,是否按要求开展跟踪审计,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是否存在收受工程承包方贿赂问题。
十四、党建办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是否存在接受发展对象的宴请、吃拿卡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