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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 |
被处罚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1 |
舒卫医罚〔2022〕6号 |
舒城县五显镇景山村卫生室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案 |
舒城县五显镇景山村卫生室 |
钟道仓 |
舒城县五显镇景山村卫生室使用未取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钟道仓、李政分别于2022年1月14日、1月18日、1月20日、2月8日、3月14日、3月17日、3月18日、3月19日、3月21日、3月22日、3月23日、3月24日为10名患者开具了《安徽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版)》(卫医秘〔2012〕509号)中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头孢克肟胶囊/颗粒、注射用阿奇霉素、注射用头孢西丁处方笺用于口服及静脉输注。 |
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
2022年5月24日 |
2 |
舒卫医罚〔2022〕9 号 |
舒城县朱雀堂养生馆未经备案行医案 |
舒城县朱雀堂养生馆 |
汪洋 |
该场所法定经营范围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在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明的情况下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
罚款2000元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2022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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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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