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健委】关于印发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7 10:41 信息来源:舒城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民政 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保局、残联、消防救援支队(大队):

现将《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组织实施。

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安徽 省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提升我省社区医养结合服 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开展社区医养 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2】53号)要求,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为出 发点,按照职责分工,着力解决影响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的突出 问题,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

依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养老等乡镇社区服务机构,有效利 用现有资源,到2025年,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均能以不同形式开展医 养结合服务,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机衔接,社区医养结合服 务模式日渐成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 得到更好满足,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1.全面推进健康安徽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要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健康管理、慢性病防控、心 理健康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老年健康管理和医养结合服务,重 点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脱贫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医养 结合和健康指导上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拓展至60岁及以上 失能老年人。

   2.进一步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服务内涵宣传和 服务履约,到2025年,高龄、失能、残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不低于80%。

3.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保障社区老年人慢性病、常见病药品配备,提供"一站式"长期处方服务。

(二)丰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4.社区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要积极拓展医养结合功 ,到2025年,上述机构普遍具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 的医疗卫生机构在社区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依法依规设立 医疗服务站点,养老机构等应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5.加强医养签约合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 日常医疗卫生服务与社区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养老服务 有机衔接融合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鼓励社区养老机构、特困人员 供养机构优先与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签约合作,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按照协议提供疾病诊疗、医疗护理、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6.支持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养护型 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开设护理型床位或病区,支持有条件 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家庭病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家庭养老床 位试点建设,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

(三)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7.推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现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积极鼓励中医医师加入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团队,参与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服务项目,为社区老年人 提供中医诊疗、中医健康状况评估、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服务。

8.结合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培育一批以中医药为特色的社 区医养结合机构。

9.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在社区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 机构中推广普及中医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推拿、贴敷、刮痧、 拔罐、中医养生操等保健技术与方法。

10.发展中医药康复服务,推广适用于基层、社区的小型化、专 业化的中医康复设备和康复适宜技术。

(四)规范开展社区医养结合服务

11.推进我省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规范、医养结合型养老机 构中医健康养生服务规范等医养结合服务领域地方标准制订工作, 推动老年人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标准衔接,健全医养结合标准规范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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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相关机构在开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时,要严格执行医 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辖区内老年人提 供专业、规范、安全的医养结合服务。

13.深化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排查、解决社区 医养结合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服务质量。

(五)强化社区医养结合科技支撑

14.加快安徽省老龄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 统建设,推动区域医疗和养老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加强数据监测和 开发利用,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15.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 养老服务",发展面向居家、社区的智慧医养结合服务。

16.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可依托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立 市一县(市、区)一街道(乡镇)一社区(村)一家庭远程医疗服务网 ,为社区和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保健等指导。

17.建设完善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推进电 子健康档案向老年人授权开放。

18.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保障老年人 个人信息安全。

(六)建强社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

19.依托医学院校、公立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 建设省级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鼓励各地利用当地医疗和养老资源开展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20.落实医师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参与居家社区医养 结合服务,扩大服务队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 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注重相关专业和管 理、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21.在社区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中 工作的医务人员,可参照执行基层医务人员相关激励政策。

22.加强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在组织参加医养结合人才能 力提升有关培训时予以优先考虑。

(七)改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23.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 与敬老院、乡村卫生服务中心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 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特困人 员供养机构等可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社区(乡镇)医养结合  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 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 的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社区配套用房或闲置用房开 办护理站,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24.城市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内部配套建设社区医养结合 服务设施。新建和改扩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内的养老服务区 应设置在独立建筑或建筑分区内,严格实行分区管理。


25.加强社区医养结合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新建机构无 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有序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2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 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在确保安全 的前提下,可依据已有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底前).各地各单位对照行动主要 任务,结合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创 建和全国医养结合监测等工作,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进行全面排 ,梳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问题明。各市排查 情况于12月底前书面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二)整改提升阶段(2023-2025年).针对梳理的问题,认真 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进一步强化政策创新,增 加资金投入,完善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将能力提升行动与提升社 区为老服务能力和水平紧密结合,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常态推进阶段。对照能力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各相关部 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常态化推进能力提升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总结经验,全面提高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提升社区医 养结合服务能力作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健康安徽建设、推动医养结合发展、满足民生需求的重要举措。加强组 织领导,建立健全能力提升行动协调机制,着力增强工作合力,提高 工作效能,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协同。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政策衔接, 落实和完善相关措施。依据职责,卫生健康和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 施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监督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标准的执行,加强医护和养老人员的培训。发展改革部门争取  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财  政部门要安排资金持续加大支持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 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医养结合人才培训项目。 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机构和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公共服务设 施共建共享。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督促指导相关 机构和设施做好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医疗保障部门要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  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程序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中 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推广易于掌握、适用于 基层的中医医疗技术。残联组织配合做好社区残疾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有关工作。

(三)注重总结推广。鼓励各地探索完善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服务模式、衔接机制、人才培养等内容,创新经验做法。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机构、乡镇卫 生院与乡镇敬老院(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模式,从实行失能特 困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入手,有序推动社区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 源对接共享,提升基层医养服务能力。各市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要 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报送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省卫生 健康委将会同省民政厅等部门加大指导力度,加强交流总结,宣传 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提质扩容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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