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根据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2017版)》(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省卫健委、省教育厅《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年度考核方案》(卫疾控秘〔2017〕411号)等文件要求,每年度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是必查项目。结合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安徽省卫生厅《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情况通报》(皖卫函〔2021〕111号)的通报情况。
2、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做好学校结核病的感染控制工作,早期识别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和结核潜伏感染者,尽力把传染源阻断于校外,并对感染者及时采取必要干预措施,把好结核病防控入学关,减少和阻止结核病校园的传播,保护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
3、研判和起草过程:疾控中心领导和结防科与教育主管部门多次协调沟通,确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
4、工作目标:完成上级文件要求,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率达到 90%以上。
5、主要内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对象,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时间进度安排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6、创新举措:问诊方面,下发《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问卷》
7、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要求:对筛查发现的疑似结核病患者进行排查、诊断;对确诊的患者做好医疗救治和休复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