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3 17:13 信息来源:舒城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六安市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各县区卫健委、市直医疗保健机构:

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根据《安徽省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逐步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

2、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高农村妇女我保健意识。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3、提高“两癌”筛查质量和效率,促进早诊早治,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70%以上。

4、探索适合基层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两癌”防治体系与长效机制。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全市所有农村县(区)35-64岁农村妇女,优先考虑纳入低保的人员,要求以最小单位(村)为筛查单元,采取整建制筛查方式,确保筛查人员不重复无遗漏,2023年任务数见附件1。

(二)服务内容:积极动员目标人群到相关医疗机构接受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同一项目地区尽可能整合开展宫颈癌、乳腺癌两项筛查。

1、宫颈癌筛查

1)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癌初筛。可采用以下方法:

①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制片及阅片,采用子宫颈/阴道细胞学TBS(The Bethesda System)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

②有条件的项目地区可以使用HPV检测(HPV高危亚型检测或HPV高危分型检测)。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检测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4种高危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6、68等亚型。原则上每5年筛查一次。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初筛结果异常或可疑者、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阳性者、其他高危型阳性且细胞学结果异常或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筛查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对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进行评估。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3年筛查一次;结果为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0类或3类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3、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项目地区应设专人负责详细收集宫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完善宫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随访人员要按照随访登记表的内容和要求加强异常或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

1)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高危型HPV检测结果阳性者、肉眼检查异常或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

2)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体检异常或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为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及乳腺其他恶性肿瘤等恶性病变者。

三、职责分工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两癌”筛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开展质量控制,成立“两癌”筛查专家组,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两癌”筛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明确初筛机构和转诊机构,开展质量控制。宫颈细胞学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原则上统筹县级医疗卫生资源完成,县域内完成有困难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协调市级医疗卫生资源协助完成。

(二)初筛机构应配备与开展相关筛查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筛查服务流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负责采集病史、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异常或可疑者,应当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对筛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不具备细胞涂片染色和阅片能力的,应当将涂片送至协议的接诊机构进行诊断。初筛机构获得转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及时对其进行随访,并完成“两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等相关表卡的填写。

(三)转诊机构承担宫颈细胞学检查阅片、HPV检测、阴道镜、乳腺X线及组织病理学检查,应当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规范检查操作流程和结果报告,出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医疗机构外送检测的,医疗机构为质量控制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外送检测机构的遴选,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并组织开展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的质量和安全,外送检测机构同时应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质量控制。

四、信息收集和管理

(一)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个案信息。项目地区应设专人负责宫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个案信息的收集、整理,由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完成数据录入和上报,个案信息需在结案后1个月内上报国家妇幼中心“两癌”监测系统。

(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汇总信息。项目地区需统计该地区每季度所有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结案个案的汇总数据,生成本县(区)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季度统计报表,经逐级审核上报,统一报送至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报送时间:每年的5月10日、8月10日、11月10日、次年2月10日。

五、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组织管理,优化服务模式,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要求,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二)加大宣教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接受“两癌”筛查,指导“两癌”高风险人群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筛查。

(三)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宫颈癌、乳腺癌防治联合体。提高各级特别是县(区)级医疗机构在“两癌”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及治疗等方面的能力。健全“两癌”筛查专家队伍,加强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基层“两癌”防治能力。

(四)规范质量控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宫颈癌筛查质量控制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参与“两癌”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开展全流程质量控制,及时反馈质控结果,指导改进服务质量。相关机构要完善自我检查和整改机制,定期开展自查,保证服务质量。质量控制具体要求详见《宫颈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和《乳腺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

(五)保障项目经费。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多方资源,加强经费保障,不断扩大“两癌”筛查覆盖面,合理提高筛查经费补助标准,积极推动宫颈癌筛查、宣传动员、随访管理、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项目评估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开展项目质量评估,确保“两癌”筛查工作落实。评估内容包括:具体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筛查流程及服务质量、异常病例随访管理、质量控制、信息上报等。评估对象应包括“两癌”筛查技术指导部门、初筛机构、转诊机构(含外送检测机构)等。评估方法包括现场评估和利用信息系统在线评估。

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需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县(区)级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外送检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市级每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筛查的县(市、区)进行至少一次评估。

主要评估评价指标、定义、计算公式及要求见附件2。

 

附件:1、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任务表

2、项目评估评价指标表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

 

2023年全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

任务表

 

县区

宫颈癌任务

乳腺任务

国家任务

省任务

金安区

9000

4000

2000

裕安区

9000

5000

1000

叶集区

4000

0

1000

霍邱县

8000

3500

2000

舒城县

9000

2000

0

金寨县

9000

6000

1000

霍山县

2000

1000

1000

 

 

 

附件2:

 

“两癌”筛查项目评估评价指标表

 

指标名称

指标定义

计算公式

指标评价

评分标准

宫颈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

熟悉宫颈癌防治核心知识的适龄妇女所占比例

抽样调查妇女中能正确回答80%及以上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的人数/参与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抽样调查的35-64周岁妇女人数*100%

≥80%

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

熟悉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的适龄妇女所占比例

抽样调查妇女中能正确回答80%及以上乳腺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的人数/参与乳腺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抽样调查的35-64周岁妇女人数*100%

≥80%

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

35-64周岁妇女中接受宫颈癌筛查服务的妇女所占比例

该地区在推荐间隔期间接受宫颈癌筛查的35-64周岁妇女人数/该地区35-64周岁妇女总数*100%

逐年提高,到2025年达到50%以上

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查率

35-64周岁妇女中接受乳腺癌筛查的妇女所占比例

该地区在推荐间隔期间接受乳腺癌筛查的35-64周岁妇女人数/该地区35-64周岁妇女总数*100%

逐年提高

宫颈癌筛查早诊率

宫颈癌筛查人群中早期诊断比例

该地区统计年度内实际进行宫颈癌筛查的35-64周岁妇女中宫颈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高级别病变、原位腺癌和微小浸润癌的人数/该地区统计年度内实际进行宫颈癌筛查的35-64周岁妇女中宫颈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高级别病变、原位腺痛、微小漫润癌及漫润癌的人数*100%

≥90%

乳腺癌筛查早诊率

乳腺癌筛查人群中早期诊断比例

该地区统计年度内实际进行乳腺癌筛查的35-64周岁妇女中乳腺癌筛查结果TNM分期为0期+I期+IIa 期的人数/该地区统计年度内实际进行乳腺癌筛查的35-64 周岁妇女中筛查结果为乳腺癌及乳腺其他恶性肿瘤人数*100%

≥70%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