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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部署要求,执法人员对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卫生设施配备、卫生管理制度以及泳池水质自检等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同时,现场对泳池水游离性余氯和浸脚池水余氯进行快速检测,并采集水样对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pH等开展进一步检测。
下一步,县卫健执法大队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检测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游泳场所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游泳场所安全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