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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大队)2023年09月份行政处罚(01)

发布时间:2023-09-08 09:07 信息来源:舒城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 被处罚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1 舒卫医罚〔2023〕10号 舒城县高峰乡青松村卫生室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案 舒城县高峰乡青松村卫生室 梅发香 舒城县高峰乡青松村卫生室使用未取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梅发香分别于2023年1月31日、2月5日、2月14日、3月15日、4月26日、5月7日、6月12日为7名患者开具了《安徽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版)》(卫医秘〔2012〕509号)中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注射用阿奇霉素、注射用头孢他啶、头孢丙烯片处方笺用于口服及静脉输注 警告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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