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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舒城县乡村医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13 15:28 信息来源:舒城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随着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新时代乡村振兴工作和健康乡村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农村群众的就近获得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需求愿望明显增强,现行的乡村医生的队伍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以及福利待遇和保障等短板弱项逐渐显现出来,已不能适配当前基层卫生工作的需要。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安徽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皖卫基层〔2016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卫发〔202117号)以及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舒城县乡村医生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暂行办法》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完备相关人员准入、招聘、注册、培训等流程和明确福利、待遇、保障等具体事项,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保障合法权益,达到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的目的

三、研判和企划过程

目前,全县共建立起386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在岗乡村医生759名。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村医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结构、职称和资格结构等,明显不符合当前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需要,与满足群众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需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且随着公益性工作增加,村医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需要更有效的激励政策和健全的保障机制。通过近一年的深入调研和座谈,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论证,制定本《暂行办法》

四、工作目标

《暂行办法》的制定,进一步完善“县招乡聘村用”工作流程,健全招聘、定岗、定责和绩效激励制度化管理,促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范化,提高健康服务水平,激励工作热情,织牢农村卫生健康服务网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五、主要内容

一是聘用管理按照岗位设置原则实行三年一聘,由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协议

二是准入管理遵循岗位设置、据实增补的原则实行县招乡聘村用准入管理按照1000人配备1名乡村医生岗位设置通过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招聘考试,择优录用明确准入管理补充乡村医生录用流程。

三是注册管理实行每五年为一周期考核注册制度,加强乡村医生过程管理。

四是调配管理,通过域内和县内的平衡调整,促进乡村医生人尽其用。

五是退出管理重申退出村医的保障措施,重点明确了在岗村医退出和违法违纪清理退出这两类不再受理返岗申请的规定。

六是培训管理,制定了乡村医生定期开展岗位技术培训和进修学习的制度。

七是业务管理,进一步明确了乡村医生的岗位职责,通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乡村医生业务绩效。

六、创新举措

一是聘用管理明确了聘用协议包含从业地点、聘用期限、权利义务、职责任务、享受待遇、奖惩事项等约定的内容同时明确了以考核方式进行择优续聘的内容。

二是创新制定了县招乡聘村用准入管理的原则,优化了招聘流程、设置了招聘公告内容和招聘条件;明确了准入许可的区域范围、年龄和专业等具体内容。

三是增加了执业注册管理内容,明确了调配管理流程。

四是明确了在岗乡村医生退出......、违纪、违法......清退出......”等退出村医队伍的人员不再受理返岗申请的内容。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县卫生健康部门综合全县乡村医生现状,依据各地申报的招聘计划,审议制定招聘公告,组织实施招聘考试。

县财政部门对招聘的乡村医生在院岗前培训轮转期间的生活补助提供保障。

县人社部门指导参与乡村医生招聘考试工作。

县编制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编制管理政策,纳入编制管理。

下一步,组织实施2024年度招聘考试工作,并检验本暂行办法执行效果。


解读部门:舒城县基层健康股  解读人:任立  电话:0564-852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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