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有效减轻各类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平稳发展,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3﹞143号)、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规划(2023-2025)的通知》(皖卫应急秘﹝2023﹞15号)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在深入调研、会商相关部门的基础上,草拟了《舒城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保障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健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本预案适用于舒城县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舒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根据舒城县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以舒城县人民医院为中心、以乡镇卫生院的院前急救分中心为网底,构建通讯畅通、反应敏捷、快速高效的综合急救体系,“十四五”期间,院前急救平均反应时间控制在城市 15 分钟以内、农村 30 分钟以内,急救服务半径城市小于 5(农村小于 15)千米。县人民医院作为舒城县急救体系的诊治中心、通讯中心、调度中心、指挥中心,负责危急重症的快速反应,7家分院作为急救中心的辐射分支及前沿,负责对危急重症进行初步处理和及时转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4月,县卫健委组织相关专家研讨会商,起草了《舒城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听取多方意见,形成《预案》初稿。4月30日-5月10日,将《预案》发至各乡镇(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2份修改意见反馈,县卫健委积极与县教育局、县文旅体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就征求意见稿进行沟通,对相关意见进行了采纳。4月30日—5月30日通过网络渠道征求社会意见,根据意见对预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舒城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讨论稿)》。6月21日召开专家论证会,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了风险评估、司法审查等程序,最终形成本预案。9月10号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指导和规范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五、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事件分级、组织体系、县直部门医疗卫生救援机构职责、应急响应和终止、急救处置、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责任与奖惩、附则等9部分组成,明确了事件分级和工作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内容,确定了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工,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及部门职责
明确了县级政府通过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医疗救援指挥机构、专家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等机构统一指挥、协同应对、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一是启动事件应急响应时,按照不同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二是明确执行机构职责,制定机构成员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三是成立综合协调、应急救援、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后勤保障等工作组,根据需要适时调整相关工作组的牵头和组成单位。四是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成立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支持等。
(二)规范监测、报告、评估和预警
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监测、事件报告、风险评估和实时预警的工作要求及具体措施。一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控、卫生监督和海关等日常监测机构,按照国家统一的事件监测、预警、报告要求,开展日常监测工作。二是各级责任报告单位和其他发现事件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逐级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明确报告程序、报告内容以及报告方式。三是开展事件风险分析与评估,确定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并结合事件发展趋势和应对处置情况,动态开展针对性评估。四是建立实时预警系统,实行多点触发自动预警提醒。
(三)规范应急响应与终止
明确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分级响应原则,响应等级,响应措施,响应调整及终止的情形。一是发生事件时,县级政府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启动响应,重点区域或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事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二是根据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县应急指挥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对事件的分级标准适时进行补充和调整。三是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事件,由卫健委组织专家分析论证,同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建议,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及时终止应急响应。
(四)规范善后处置工作
在各级卫生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下,一是事件结束后,由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善后处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补助与抚恤;二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三是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及奖励、责任追究。
(五)规范保障措施
明确了各有关部门从信息系统、卫生救援队伍等方面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并做好经费、物资、通信、治安、交通等方面的保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有序推进。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做好人员、经费、物资、信息、交通等各方面保障工作,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本预案实施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七、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股室: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
解读人:董选晴
联系方式:0564—866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