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科学、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是突发事件快速、高效应急处置的基础,可以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我县前期已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为我县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应急处置提供了保障。但随着现实情况的变化,原《预案》已不适应当前形势要求。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修订。二是市级预案已进行重新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规定已发生变化,县级预案应当根据市级预案要求及时进行调整。三是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县直部门职能职责已发生变化,相关工作的职责分工也应进行相应调整。因此,确有必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县卫生健康委牵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会商相关部门的基础上,草拟了《舒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县及各乡镇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反复征求意见、建议,积极与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管理局、县红十字会等多个部门就征求意见稿进行沟通,并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建议。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意见对预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舒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了风险评估、司法审查等程序,最终形成本预案。
四、工作目标
指导和规范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五、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8个章节,分别为: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风险评估 预警 报告、先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和终止、善后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附则。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联防联控;依法应对,广泛参与;依靠科学,高效处置的原则。
《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
(二)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明确规定了县卫生应急指挥部、县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工作组职责及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职责。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预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报告作了明确规定,并对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报告时限、程序以及报告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相关单位和有关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先期核实和处置,同时报告上级有关行政部门,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五)善后处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取消限制性措施,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七、解读机构
解读股室: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与控制股
解读人:陶海林
联系方式:0564—8665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