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诊所撤销备案信息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等规定,经我委批准同意,对下列医疗机构予以撤销备案,自2026年02月05日起执行,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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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诊所名称 |
诊所地址 |
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诊疗科目 |
服务方式 |
备案编号 |
所有制形式 |
经营性质 |
撤销备案日期 |
备案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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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舒城博利花溪诊所 |
舒城县城关镇南溪丽城4栋110 |
普通诊所 |
张曙光 |
刘尔新 |
内科 |
门诊服务 |
PDY99147434152317D2192 |
私人 |
营利性 |
2026-02-05 |
舒城县卫健委 |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诊所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2026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