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案件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 | 被处罚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履行结果 |
| 1 | 舒卫传罚〔2026〕2号 | 舒城县五显镇光明村卫生室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 舒城县五显镇光明村卫生室 | 李祥圣 | 舒城县五显镇光明村卫生室从2025年8月2日至2026年7月9日,产生的医疗废物未按时移交并登记的行为。 | 警告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 完全履行 | 2026年8月5日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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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