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16 00:00 信息来源:审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987.84万元、支出总计987.8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8.0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投资审计规模、数量较上年较大上升,审计投入力量加大;二是推进审计全覆盖、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投入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987.8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98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79万元,占20.73%;项目支出798.05万元,占79.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87.84万元,支出总计987.8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8.0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政府投资审计任务逐年增多,增加财政拨款收入,保障和加强审计监督力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7.84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8.06万元,增长19%。原因同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7.84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8.06万元,增长19%。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7.84万元,全部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4.63万元,支出决算为98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政府投资审计任务逐年增多,增加财政拨款收入,保障和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年初对投资审计购买服务支出预算不足。

其中:基本支出204.79万元,占20.73%;项目支出783.05万元,占79.2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年初预算为494.63万元,支出决算为98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对审计购买服务支出预算不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舒城县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舒城县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8万元,比2016年增加4.36万元,减少23%,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舒城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9.6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9.6万元(聘请政府投资审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舒城县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当年购置车辆0辆。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舒城县审计局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5个项目,涉及资金253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评价结果显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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