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公正评价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26号)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是指县委、县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干部兼任我县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并依法出具审计(结果)报告等业务文书所反映的内容和事项。
第四条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与客观公正原则;
(二)相关性与全面性兼顾原则;
(三)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原则;
(四)权责一致与依法评价原则;
(五)突出重点与慎重稳健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审计评价内容一致。审计评价包括审计单项结果评价和综合评价。
审计单项结果评价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各单项内容的审计测算结果。
综合评价是指审计机关汇总单项指标审计测算结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作出的结论。
第六条 审计内容及评价指标
按照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设置审计评价指标,单项审计内容对应审计评价一级指标,所属内容对应二级和三级指标。共设置5个一级指标以及与之相关的21个二级指标和53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每项指标设置不同分值,实行量化打分,主要审计内容和评价指标及分值是:
(一)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部门事业科学发展情况(30分)
重点审查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情况,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所采取的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履行部门经济职责、完成有关目标责任制情况,推进部门事业发展情况等。评价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的经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效果和部门事业科学发展情况等。
(二)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情况(15分)
重点审查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内容、程序和执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等。评价经济决策事项的组织控制、经济决策监督检查和经济决策效果等情况。
(三)预算计划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25分)
主要审查部门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非税收入的管理情况,资产负债管理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等情况。评价其部门预算计划执行效果和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效益等。
(四)内部管理情况(20分)
重点审查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资管理、业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执行是否有效,对下属单位管理是否到位等。评价其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整、有效等。
(五)领导干部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10分)
重点审查领导干部个人在贯彻执行上级经济政策、重大经济决策和投资项目管理、财政财务收支和内部管理过程中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另外,领导干部作为单位廉政建设责任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问题也应当负有责任。通过对单位和个人廉洁守纪情况审查,评价其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七条 审计评价方法
设置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及其权重分值,满分为100分,实行分项扣分制,扣完为止。量化计分结果显示的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分为四个等次:90-100分(含90分)为很好、70-90(含70分)分为较好、60-70分(含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根据各单项审计指标的量化计分结果,结合被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和其他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综合评价,以综合评价为最后评价结论。
第八条 本办法由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附件:《舒城县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评价明细表》
舒城县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内容及评价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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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编码 |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计分方式实行分项扣分制,扣完为止 |
分值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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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部门事业科学发展情况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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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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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严格贯彻执行与履行部门经济职责、以及部门经济管理和监督有关的法律法规。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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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的制度、办法和措施。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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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的制度、办法和措施不符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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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所采取的措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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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采取具体措施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或制定的相应政策违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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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批示和交办事项。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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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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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未得到有效执行,招商引资任务未完成。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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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效果不理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预期目标未实现。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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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履行部门职责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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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任职期间未全面、正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定的部门职责。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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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存在超越职权、失职、渎职,以及由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和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等问题。 |
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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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推进部门事业发展的总体状况。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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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任职期间未提出本部门工作发展思路、措施,或工作措施无实际效果。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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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门核心业务发展迟缓,与部门事业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重要工作或者重大事项未完成或完成效果差。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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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制定部门事业阶段性发展规划,或规划执行效果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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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部门发展规划方面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后果。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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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关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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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任职期间,上级和本级党委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目标责任制未完成。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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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所任职部门向社会、公众作出的工作目标承诺未完成。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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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情况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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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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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任职期间,本部门未建立健全工作规则、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管理制度。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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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决策管理制度中未明确需要民主研究、集体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的种类、范围和标准,未建立健全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相应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保障制度。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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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总体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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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任职期间的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包括重大预算资金分配管理、重大基本建设项目、重大对外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决策及实施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未达到预期目标等。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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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具体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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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决策内容不合法。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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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决策程序不合规。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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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决策执行无效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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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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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工程设计监理、工程预决算、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和基建款项支付等不合规。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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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土建工程、20万元以上的装璜工程未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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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算计划完成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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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部门预算编报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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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部门预算编报不完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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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门预算编报不真实。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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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门预算编报不规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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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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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出现赤字,收支结构不合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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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不真实。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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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不合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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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部门擅自调整预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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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部门决算编报不合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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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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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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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税收入征收不合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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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税收入上缴不合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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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资产和负债管理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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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产配置、举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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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产管理环节存在违规问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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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产处置、债务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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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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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采购无预算或计划编报不真实、不合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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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采购执行中存在问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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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上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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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未整改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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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内部管理情况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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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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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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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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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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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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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未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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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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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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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因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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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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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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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讨论决定,存在个人直接干涉项目招投标等重大问题。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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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贯彻执行上级经济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内部管理过程中,存在不执行廉洁从政制度问题。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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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核实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有关的信访和举报等事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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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有关的信访和举报,经核实确实存在问题。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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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干部职工出现廉政问题。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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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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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任职期间未建立健全部门有关廉政规定和制度,或已建立但执行中存在问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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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领导干部未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分配个人所得、借用公款、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业务费开支方面未遵守有关规定。 |
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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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共设5个一级指标以及与之相关的21个二级指标和53个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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