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61号(总第612号)
(2021年12月1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5月,县审计局对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建设的清溪园小区东区二标段工程预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清溪园小区东区二标段工程位于城西原县预制厂区域,根据县发改委批复立项,批复投资额716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本工程为其中清溪园小区东区二标段工程,包含住宅10~21#楼、商业S17#楼、配套22#楼、地库北段、3#、4#配电房、北大门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21553.53m2。
本工程由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建设,安徽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勘察,安徽华盛国际建筑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受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编制了送审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
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送审预算造价为339666530.91元(不含预留金,下同),审计核定预算造价为339979996.61元,净核增造价313465.70元,净核增率为0.1%。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审计意见
(一)预算造价方面
审计发现,本工程送审预算造价存在多计、少计、漏计及计价错误等问题。
(二)工程量清单方面
审计发现送审工程量清单清单存在少计、漏计,工程数量错误及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等问题。
(三)施工图设计方面
经对送审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发现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存在地下室防尘耐磨漆厚度、铭牌未标明材质及尺寸、女儿墙金属盖板材质规格尺寸等设计不明确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县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审计意见整改。